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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文山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告

[日期:2026-01-27] 来源:文山州人社网

文山州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告(2026年第1号)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州战略,优化全州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文山州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文山州2026年各级事业单位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3名(含省级委托招聘1名),其中:省属1名,州属41名,文山市20名、砚山县9名、西畴县8名、麻栗坡县8名、马关县8名、丘北县26名、广南县12名、富宁县10名。

招聘岗位由招聘单位编报,招聘专业、学历等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关问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具体招聘岗位条件详见《文山州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报考人员可通过文山州人社网(https://wszrsj.ynws.gov.cn/)查询。

二、招聘范围

(一)凡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具备《岗位计划表》要求具体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定向招聘对象

1.截至2026年1月在云南省村(社区)连续工作满2年且在岗的人员,包含省州县乡统一聘用到村(社区)工作的人员、纳入“大岗位制”管理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社区专职工作者,以上人员须经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核认定报考资格,并同意报考。具体情形详见《岗位计划表》。

2.符合条件的驻文山州军警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家属。报考人员须经文山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审核认定报考资格,并同意报考。

3.符合条件的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4.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

5.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6.符合下列条件的云南省到农村服务基层“西部计划”、“三支一扶”、“特岗教师”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1)“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以下简称“特岗教师”):2021年、2022年由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服务期满三年,取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未转为正式在编教师且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特岗教师”;2023年云南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26年1月仍在职在岗的“特岗教师”。

(2)参加“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22年、2023年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服务期满两年,取得《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三支一扶”人员;2024年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26年1月仍在职在岗的“三支一扶”人员。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人员:2021年、2022年、2023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及各州(市)团委招募,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西部计划”志愿者;2024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及各州(市)团委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26年1月仍在职在岗的参加“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所需专业或其它相应资格条件。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报考人员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2月至2008年2月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规定条件为准,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26年2月1日。

7.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截至2026年2月1日,仍属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6.存在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猥亵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7.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

四、招聘方式

文山州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参加全省统一笔试,分级面试,按计划审批聘用。其中:笔试由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州属事业单位的面试由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各县(市)事业单位的面试由所属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五、报考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含只面试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网站: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cpta.com.cn/)

(一)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2月2日09:00-2月6日18:00。

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cpta.com.cn/)→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禁止使用美颜、滤镜等功能拍照上传)→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

注:电子证件照为JPG或JPEG格式,照片宽度不能小于295像素,高度不能小于413像素,蓝底或白底均可。

报考信息由报考人员自行维护且确保真实、准确,报考信息一经提交或审核通过,不再允许任何修改。因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影响后续招聘程序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请合理安排报名时间,以免因网络拥堵影响报名。

网络报名不进行相关证书证件审查,考生应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报考人员发现自己的信息被他人盗用进行恶意注册,可在2月5日17:00前凭本人身份证向各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文山州人事考试院(文山市凤凰路华宇印象37号办公楼6楼)申请重置。

(二)报名资格审核

审核时间:2026年2月2日09:00-2月7日18:00。

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可在2026年2月6日18:00前改报其他岗位。

网络资格审核采用报名系统自动审核与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不进行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审核,报考者填写的信息须与证书证件上的内容一致。报名系统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对照岗位需求判定是否符合岗位条件,报名系统无法判定的提交人工审核,人工审核结果将于24小时内反馈,请报考人员及时查看报名审核状态。

网络审核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哪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各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取消该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1.学历及毕业时间认定

(1)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与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考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考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2)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所学专业”由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予以证明,多个学历证书间的学历信息不能交叉使用。

(3)2026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住院医师,报考面向社会招收普通高校2026年毕业生的医疗卫生机构岗位,可视为2026年毕业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住培合格证书中的专业应当与岗位要求相一致)可报考招聘条件为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岗位。在2026年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尚未结束的在培人员,不得报考医疗卫生单位的招聘岗位。

2.专业认定

专业目录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附件3),包括:最新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技工院校专业目录;教育部公布的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目录外一级学科、二级学科和交叉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和专业领域、国家重点支持学科专业清单所列学科专业,教育部审批、备案的学科专业;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院校的学科专业。

所学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类同的报考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确认报名资格。

3.生源地或户籍认定

生源地是指学生来源所在地。报考人员根据生源地或户籍所属地判定是否满足此项条件。生源地或户籍只需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即可。

(1)身份证号码以“5326”开头的,无论因工作或上学等原因导致户籍发生迁移的,均认定为文山州生源,满足岗位计划表中“生源地或户籍”栏为“限文山州”的岗位要求。

(2)生源地不属于文山州内各县(市)的考生,报考户籍条件限制文山州或文山州内各县(市)的岗位,仅限2025年12月31日之前办结迁移手续并取得文山州各县(市)户籍,且在资格复审时户籍仍在文山州内。

(三)网上缴费

报名费50元/科,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可以进行网上缴费,不设现场收费点。只面试的岗位不收取报名费。各岗位缴费人数于次日在报名系统公布。缴费成功即视为报名成功,已缴费用不予退还。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重复缴纳的费用将在报名结束,清账完毕后通过原缴费渠道退还,请保持原缴费渠道畅通。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的报考者,通过资格审核后,点击“政策减免费用申请”→上传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证明材料(材料要求:低保证或其家庭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出具的城乡低保证明的扫描件,空白区域备注报考者姓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码)→点击“材料确认(务必)”→等待审核。费用减免申请应在缴费前提交,已完成缴费的无法办理费用减免。减免费用申请时间截止2026年2月8日12:00,逾期不再办理。减免费用申请审核通过视为报名完成。申请减免费用审核不通过的报考人员,须于2026年2月8日24:00前完成网上缴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减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岗位裁减与调剂

2026年3月4日前公布岗位裁减和各岗位报名情况。受开考比例限制的岗位,缴费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的,相应裁减招聘计划数。裁减后仍无法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对报考岗位被取消且已缴费的考生,允许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并在2026年3月4日09:00至16:00期间,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选择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后,审核通过即视为改报成功。

(五)准考证打印

网上缴费成功后,涉及笔试岗位的报考人员请于2026年3月23日09:00至29日10:30(A类截止时间为3月28日10:30)登录报名系统在线打印准考证。笔试及后续各招聘环节均须出具身份证及准考证,请妥善保管。

六、招聘程序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

(1)综合管理类(A类)

2026年3月28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A类)

(2)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

2026年3月29日(星期日)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B、C、D、E类)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B、C、D、E类)

笔试地点由州级考务组织部门综合考场承载能力统筹安排,具体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本次考试统一配发文具。严禁将各种手表和具有通信、计算、存储等功能的电子设备带入考场。凡发现将上述设备带至座位,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特别说明:

(1)参加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考试的考生统一配发直尺(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

(2)医疗卫生类(E类)为合订本,客观题所有考生均须作答,主观题由考生按报考具体岗位类别作答。

2.笔试科目

考试范围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6年版)》(附件2)。考试采取两个科目连续进行的形式,考试中途不休息。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

3.笔试成绩公示

笔试成绩于2026年5月15日前公布,考生可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查询个人笔试成绩,具体时间在文山州人社网另行通知。成绩公布后3天内接受考生分数查疑申请(查疑类型: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考生在符合查疑情形下,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文山州人事考试院(电话:0876-2129133)申请查疑,逾期不再受理。

(二)最低合格分数线

按照所有参加笔试人员有效成绩平均分的80%(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对定向招聘的岗位予以适当倾斜,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具体公布时间和相关要求将在文山州人社网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人选确定

资格复审人选由各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州属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其中: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岗位,按开考计划数1:2比例组织面试,按1:2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人数低于1:2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考试方式为只笔试的岗位,按开考计划数1: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考试方式为只面试的岗位,通过网络报名资格初审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方式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将在文山州人社网另行通知。州属事业单位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无主管部门的由招聘单位)负责,县(市)事业单位由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

3.资格复审内容

考生须按照岗位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退回、复印件存档)进行审核: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2026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最迟于考察时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若所提供资料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则资格复审不合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的报考人员,除提供以上证件外,还需提供本人结婚证、随军审批证明等材料。咨询电话:0876-7950071。

资格复审时出现因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的,可从同岗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且符合岗位条件的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对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进行不超过2批次递补。笔试加面试的岗位,递补后出现达不到1:2比例的,不再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开展面试。

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人员(含递补人员),在资格复审结束前提交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自愿放弃资格复审承诺材料。既不提交承诺材料又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面试

面试由各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州级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的面试(考核)工作由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全州统一划定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五)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1.只笔试的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

2.只面试的岗位: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3.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50%+面试成绩×50%;

4.随军家属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40%+面试成绩(百分制)×30%+考核成绩(百分制)×30%。

上述成绩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核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并按保留两位小数的计算结果代入综合成绩的计算表达式中,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予以计算并公布。

(六)考察、体检

1.确定人选

只笔试的岗位,考察和体检人选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按开考计划数等额确定;涉及面试的岗位,考察和体检人选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开考计划数等额确定。

综合成绩并列(保留两位小数的综合成绩若相同,视为综合成绩并列)时,按面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考核成绩的先后顺序依次确定;若仍然无法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的,须进行加试,不得超计划确定人选。

2.考察

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进行全面考察,其中合并招聘岗位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人事(学籍)档案、诚信档案及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身心健康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有应当回避的情形,是否符合应聘岗位条件和行业准入要求,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不合格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3.体检

由各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属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工作进展情况统一组织考察合格人员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公立医院开展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或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残疾人,应当合理确定残疾人入职体检标准。体检结果必须有主检医师签署意见,并加盖医院印章。

体检医生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处于孕产期的考生,经体检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在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招聘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复检申请,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考察或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体检的,只笔试的岗位,可从同岗位考生中,在符合岗位条件的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1次递补;笔试加面试(含仅面试)的岗位,在参加面试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1次递补。递补人员名单由各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州属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公示。

(七)公示和聘用

1.确定拟聘用人员

各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属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综合成绩、考察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实行合并招聘的岗位,考察和体检结束后,要组织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选岗,确定具体聘用岗位,并签字确认,岗位选定后不得变更。

2.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各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州属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工作原则上于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管理,执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工资有关政策规定。

七、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在参加本次招聘的过程中,应及时登录文山州人社网和各县(市)人民政府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通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二)本次笔试将进行雷同卷识别,经确认应聘人员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将给予其当次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应聘人员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违纪违规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况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作出相应处理。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提供虚假材料报名或在考试中弄虚作假的考生,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招聘过程中存在应当回避情形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对违反回避规定的,将依法给予组织处理或处分。

八、郑重提示

(一)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正式报名前,《岗位计划表》有细微调整的将及时更新发布,请各位报考人员在正式报名前下载最新的《岗位计划表》,对照岗位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本次招聘有关通知或相关工作安排在文山州人社网和各县(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因查看错误信息造成报考失误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文山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历年命题专家、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通告》所附文件与《通告》具有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九、服务与监督

(一)招聘政策咨询

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6-2629229

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ynwss.gov.cn

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6-3125169

砚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yanshan.gov.cn

西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6-7625798

西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xczw.gov.cn

麻栗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6-6622525

麻栗坡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ynmlp.gov.cn

马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6-7130538

马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ynmg.gov.cn

丘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6-4126084

丘北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ynqb.gov.cn

广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6-5153454

广南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yngn.gov.cn

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6-3069739

富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ynfn.gov.cn

文山州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ynws.gov.cn

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6-3990854、0876-3990869

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wszrsj.ynws.gov.cn

文山州融媒体中心:0876-2125767

文山州教育体育局:0876-2180556

文山州职业技术学院:0876-2198361

文山州第一中学:0876-2810220

文山州第五中学:0876-3062327

文山州高级技工学校:0876-2180984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0876-3037175

文山州水务局:0876-2157598

文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0876-2195746

文山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876-2195377

文山州第二人民医院:0876-2121960

文山州审计局:0876-3990782

文山州广播电视局:0876-3037275

文山州林业和草原局:0876-3052917

文山州投资促进局:0876-3039110

文山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0876-7950071

(二)网络报名及准考证打印咨询

文山州人事考试院:0876-2129133

(三)监督电话

文山市:0876-2157809砚山县:0876-3121895

西畴县:0876-3058047麻栗坡县:0876-6621622

马关县:0876-3066743丘北县:0876-4121185

广南县:0876-5156156富宁县:0876-6128396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直属机关纪委:0876-3990860

附件:1.文山州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6年版)

3.1.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2年修订)

3.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

3.3.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3.4.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27日

相关附件

附件1:文山州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6年版).pdf

附件3.1.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2年修订).pdf

3.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pdf

3.3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pdf

来源:https://wszrsj.ynws.gov.cn/wszrsw/tzgg/pc/content/content_20160860151069982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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