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砚山县委组织部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9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云人社通〔2024〕25号)规定,因工作需要,中共砚山县委组织部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益性岗位后勤岗1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零就业家庭人员(具有劳动能力的家庭人员均办理失业登记,处于失业状态,如夫妻双失业、困难单亲等);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4.连续失业1年及以上人员。
(二)其他条件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服务单位管理和安排。
2.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热爱老年人事业,对待老同志有爱心、耐心,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合作精神。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工作责任心强、遵章守纪、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服从组织安排。
3.身体健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男性18周岁至60周岁,女性18周岁至55周岁。
四、用工方式
此次招聘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不纳入砚山县委组织部正式编制,采用与砚山县委组织部签订劳动合同并管理使用,劳动合同有效期三年,实行三年一签。合同期间违反管理规定或不胜任工作的,按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
(一)合同期工资待遇除按《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补贴外,单位每月按当地最低工资支付。
(二)合同期间由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缴纳“五险”(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单位部分,个人部分由个人缴纳。
六、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2月24日至3月5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砚山县江那镇砚华西路18号(中共砚山县委组织部老干部工作办公室611室,联系电话:0876-3130739)。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文山州公益性岗位求职登记表》(现场领取)。
②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证明;属于零就业家庭人员的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就业创业(失业)登记和结婚复印件各1份;属于城乡低保人员的提供低保证复印件1份;属于残疾人的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1份。
(二)资格审查:招聘工作组对应聘者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者进入下一环节。
(三)面试与考察:对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主要考察沟通能力、应变能力、岗位认知及综合素质。同时进行岗位适应性考察。
(四)公示与录用:根据面试、评估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砚山党建公众号或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录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报名后保持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名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四)合同期满后,根据政策规定和学校工作需要、个人表现等,决定是否续签。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砚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砚山县委组织部
2026年2月24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ptmukInefGd2ArKc24cFn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