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检验检测认证院2026年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临沧市检验检测认证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选聘、规范管理。
二、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4名,均为检验检测辅助岗。
三、招聘对象
经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系统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在我省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
(二)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三)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
(四)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五)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
(六)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七)被征地农民。
四、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和组织能力。
(二)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成年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同等条件下,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具有检验检测基础、档案管理、窗口服务等相关从业经历的人员,优先聘用。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一是有违法违纪、曾受过刑事处罚、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到开除处分的人员;二是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三是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四是合伙创办企业(包括企业法人、董事、监事、股东等)以及领取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的人员;五是已领取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满3年人员;六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聘用期限及薪资待遇
(一)招聘的公益性岗位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期限3年。
(二)合同期内,薪资待遇每月按3500元(含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执行。
(三)合同期内,个人报名参加国家机关公务员考录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单位不予限制。
(四)作息时间按机关事业单位规定执行,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年休假,食宿自理。
(五)被聘用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若违反合同规定,用人单位将终止合同、解除聘用关系。
六、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2026年3月10日至3月24日(工作日8:30—12:00;14:30—18: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临沧市检验检测认证院南天路280号办公区党政办公室303室。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四)所需材料:《临沧市检验检测认证院公益性岗位报名表》《就业创业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彩色(蓝色渐变)免冠1寸正规照2张。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取消报名资格。
七、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八、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在报名时应填写准确的联系电话,并保持通信通畅,对无法联系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因个人通信不畅未能接到面试通知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开展招聘相关工作,敬请报考人员谨防诈骗,避免个人财产损失。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临沧市检验检测认证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83-2155835
临沧市检验检测认证院
2026年3月9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JgxkuBuq5DNEntW55zyc4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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