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的精神,特制定红河州国土资源局直属事业单位“红河州测绘地理信息服务中心”2013年公开招聘专业素质考试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略)
(二)监督
由纪检监察部门(红河州纪委第三纪工委)进行监督。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1、领导本次专业素质考试工作,对本次专业素质考试工作的重大问题负责协调解决;
2、确保本次专业素质考试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进行。
(二)考官职责
1、公道正派,不打关系分、人情分,对专业素质考试人员要一视同仁。
2、按评分标准对专业素质考试人员所考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客观评价,认真打分。
3、遵守专业素质考试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考试保密相关规定。
(三)监督人员职责
对专业素质考试过程由红河州纪委第三纪工委实行全程监督。
1、对专业素质考试过程实行全程监督。
2、按要求查验完有关证件后,向考官席说明:验证完毕,可以进行专业素质考试。
三、专业素质考试方式和内容
专业素质考试采取专业提问方式进行。
(一)考试内容和命题
1、红河州测绘地理信息服务中心技术员岗位(岗位代码0090)。主要测试应考人员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知识、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能力。
2、考试命题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抽签确定,全封闭进行命题,并由纪检部门人员参与监督,封闭人员考试结束后方能解围。
(二)考试方法
1、采取专业提问方式进行;
2、每位考生考试时间规定不超过20分钟,考生应准时持专业素质考试通知书、毕业证、身份证到指定考点考试,分组抽签决定考试顺序。
(三)考官的产生
考核小组考官由红河州专业素质考试考官库中随机差额抽签产生。每个考核小组由5人组成,设主考官一名。
(四)评分方法
1、考官根据考生答题情况量化评分,五个考官的平均成绩为考生的专业素质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当场公布成绩,并发放专业素质考试成绩通知单。
2、专业提问成绩以100分计,最低控制线60分。专业素质考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线的,不得进入体检和政审。
3、考生考试采取抽签编号管理,整个考试过程考生不得提及个人和家庭成员姓名,违者将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
(五)考试时间、地点
1、考试时间:2012年7月10日上午9:00时。
2、考试地点:红河州农校综合楼一楼侯考室。
四、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要自觉遵守时间要求,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参加专业提问考生不得携带手机、书籍等进入考场及候考室。
(二)考生在等待考试期间,要在工作人员的安排下,到指定地点侯考,不准高声喧哗。
(三)考试时间到,考生逾时30分钟不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专业素质成绩报红河州人社局审核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数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报经有关部门核准后组织体检。
(五)联系电话红河州国土资源局人事科:3799792。
红河州国土资源局
二○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