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及《文山州201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的规定,为做好文山州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和文山州军队离退休人员服务中心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单位简介
(一)文山州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州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隶属于文山州民政局,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州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体系的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县(市)核对中心开展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收入核对和管理工作;负责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管理系统的建设,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数据库,并做好管理、维护等相关工作;受政府委托根据房管、人社、公安、工商、税务、公积金、车管等部门提供的居民家庭收入和财产信息,组织、指导县(市)核对中心对低保申请人入户调查的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进行比对,科学核算申请人家庭的经济状况,并出具核查结论。督促、检查县(市)核对中心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和向社会公布;受理公众有关城乡低保的咨询与投诉,查处有关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廉租住房举报、投诉事项,负责城乡低保工作的行政复议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和反映城乡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党委、政府和主管部门提供调查资料、信息和决策依据;加强核对政策宣传,并做好核对信息保密和信访接待工作;承办州委、州人民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文山州军队离退休人员服务中心
州军队离退休人员服务中心隶属于文山州民政局,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管理全州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含退休士官)、无军籍退休职工档案、行政关系;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财政管理渠道,编制、申报、核拨、发放军队离退休干部(含退休士官)、无军籍退休职工的离退休费和补助补贴、抚恤补助等经济待遇;组织全州军队离退休干部(含退休士官)、无军籍退休职工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参加有关重大活动;掌握全州军队离退休干部(含退休士官)、无军籍退休职工人员思想状况,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发挥军休人员优势,支持和帮助他们参加力所能及的社会活动;执行各级政府、军队和民政、安置部门制定下发的有关军休人员安置的各种政策,组织协调社会力量为军休人员服务;为军队离退休干部(含退休士官)、无军籍退休职工人员提供有关政策咨询,组织重大节日走访慰问等活动;完成州民政局和州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办公室交办的具他任务。下设:办公室、服务股和财务股。
二、招聘计划
2015年文山州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和军队离退休人员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各1名,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文山州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该《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文山人社网(www.ynwsrs.gov.cn)
三、招聘报名
(一)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网址:文山人社网(www.ynwsrs.gov.cn)
(二)报名时间:2015年5月19日9:00至5月25日23:00。网络交费时间:2015年5月19日9:00至5月27日23:00。
(三)报名程序:详见《2015年文山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四、笔试
(一)笔试工作: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笔试时间:2015年6月27日
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成绩公示时间:2015年7月3日,考生可通过文山人社网查询个人笔试成绩。
五、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笔试结束后,招聘人员达到全州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方可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详见2015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州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的岗位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相结合,资格复审人选按开考计划数的2:1的比例确定。
州军队离退休人员服务中心的岗位考试方式为只笔试,资格复审人选按开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
资格复审时,因各种原因致使招聘岗位不足面试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笔试最低控制线及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含笔试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安排一次递补。
(二)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户口册)、毕业证或学位证、就业登记证原件,有笔试加分的还需提供加分依据原件。非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除毕业证或学位证外,还需提交云南省教育厅高等学历、学位认证中心的“云南省高教育学历、学位查询报告”,同时,提交工作经历证明(详见2015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问题解答第十三条之规定)。
六、面试
(一)名单公示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为拟面试人选,人员名单于2015年7月中旬在文山人社网和文山州民政局网站(http://www.wsmz.gov.cn/)公布。
(二)面试时间地点
2015年7月24日(星期五);地点:文山州民政局。
(三)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100分。
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以下内容:
(1)综合分析能力(含现场动手能力);
(2)语言表达能力;
(3)应变能力;
(4)计划、组织与协调能力;
(5)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
(6)自我情绪控制;
(7)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
(8)举止仪表。
面试设置合格成绩分数线,达到面试总成绩60%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面试程序按《公告》规定程序执行,成绩当场公布。
七、综合成绩公布
州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岗位:综合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笔试加分)∕2]×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并列时,按照岗位同等条件下退役士兵优先聘用的原则确定进入下一招聘程序人选,若两人身份相同(均为退役士兵或者非退役士兵)时,无法确定人选的,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加试。
州军队离退休人员服务中心岗位:综合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笔试加分)∕2
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下一招聘程序人选。综合成绩于2015年7月27日在文山人社网、文山州民政局网站公布。
八、体检和考核
考核按《公告》规定,采取审查考生个人档案、复查资格条件等方式进行。考核时间:2015年8月3日。
按《公告》规定的程序,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时间:2015年8月4日。
报考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其他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安排一次递补。
九、聘用
(一)拟聘用人员的确定
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合格者方可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二)公示
对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在文山州人社网、文山州民政网进行聘用前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三)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公告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组织领导
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州人社局进行业务指导,州民政局组织实施。
十一、未尽事宜
未尽事宜详见《公告》。该《简章》如有与《公告》精神相抵触的条款,以《公告》为准。
文山州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和军队离退休人员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相关信息及通知,将通过文山人社网、文山州民政局网站面向社会发布,请及时关注浏览上述网站。
十二、监督方式
州纪委监察局:0876-2122303
联系人:王凤岚
联系电话:0876-2132410/13508766269
文山州民政局
201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