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渡县总工会关于公开选聘专职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的公告
根据大理州总工会《关于加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的通知》(州工发【2015】38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公开选聘专职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
公开选聘专职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1名。
二、报名
(一)选聘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热爱群众工作,对职工有深厚感情,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办事公道,乐于为职工群众说话办事、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敢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善于表达职工利益诉求。
2、能熟练运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公司法》、《云南省企业工会条例》、《云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等法律法规,熟悉相关劳动、工资方面的政策并能熟练运用法理法规和政策分析处理问题,具备一定的劳动工资理论水平。
3、了解本地区各行业的工资水平和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熟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劳动工资、财务制度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4、具有一定的指导和综合协调能力,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谈判艺术,能够熟练的组织和处理工资集体协商、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签订工作的相关事宜。
5、具有专科以上学历,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6、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注册会计师证书、三级以上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三级以上劳动关系协调师证书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报名要求
报名时间:2015年6月4日—6月13日。
报名地点:弥渡县总工会办公室
报名所需材料:①免冠半寸半身近照1张;②身份证;③毕业证;④相关等级证书。
三、笔试与面试
1、笔试实行闭卷考试。统一命题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统一阅卷,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命题范围和内容为《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公司法》、《云南省企业工会条例》、《云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计算机使用基础知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专业知识水平和能力。
3、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当场评分,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等于综合成绩,最终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5、笔试与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1、专职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实行一年一聘,合同期限内不得转岗。
2、专职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月工资为2700元(含五险)。
3、聘用的专职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属未退休的,按劳务派遣用工的形式使用,每年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弥渡县总工会联系。联系电话:8162581
特此公告
弥渡县总工会
201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