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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总工会2015年招聘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公告

[日期:2015-06-11] 来源: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云南省总工会下发了【云工通(2015)6号】《关于加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意见的补充通知》,并下达我市招聘名额7名(含一区四县),现将公开招聘指导员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热心群众工作,对职工有深厚的感情,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办事公道,乐于为职工群众说话办事,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敢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善于表达职工利益诉求。

2、能熟练运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公司法》、《云南省企业工会条例》、《云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等法律规定,熟练相关劳动、工资方面的政策并能熟练运用法律法规和政策分析处理问题,具备一定的劳动工资理论水平。

3、了解本地区各行业的工资水平和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熟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劳动工资、财务制度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4、具有一定的指导和综合协调能力,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协商谈判艺术,能够熟练地组织和处理工资集体协商、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签订工作的有关事宜。

5、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

6、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注册会计师证书、三级以上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三级以上劳动关系协调师证书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招聘方式

1、按照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公开招聘。

2、报名结束,即通知笔试、面试。并按招聘条件的要求进行综合评价后,进行聘用上岗,聘用期限为一年一聘。

3、按照省总工会的《通知》要求,被聘用的指导员属未退休的,应当通过劳务派遣用工的形式使用,因此,被聘用的属未退休的指导员与丽江员汇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工会与该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保障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的合法权益。

三、报名时间和报名地点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到本月20日报名结束。

报名地点:丽江员汇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白华路29号电信营业厅三楼)

电话:5393626/18908880016(李老师)

丽江市总工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日

我要咨询或发布信息 | 编辑:shasha511 |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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