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和就业援助相关政策,切实帮助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开发2015年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数量
本次开发公益性岗位指标91个,共征集岗位100个(具体明细附后),若出现岗位空缺则进行补充聘用。
二、招聘人员范围
属于本县城镇户籍,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
(一)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即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城镇居民,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且无稳定收入的家庭;
(二)就业特别困难人员中夫妻双方失业、困难单亲家庭失业人员、“4050”人员(女40周岁、男50周岁以上的城镇失业人员);
(三)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含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四)城镇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以后失业的“农转城”人员中的就业困难人员;
(五)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六)持有《残疾证》的残疾人及完全失去土地未就业的生活困难人员。
(注:已享受公益性岗位人员不再进行重复开发)
三、补贴标准
岗位补贴标准是当年度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00%。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16日至开发名额满为止
2、报名地点:招聘岗位的各用人单位
3、报名时须携带的材料:公益性岗位申请书,《剑川县公益性岗位申报表》,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复印件,其中:双失业人员须提供夫妻双方《结婚证》、身份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困难单亲家庭提供单亲证明;“4050”人员提供夫妻双方《结婚证》、身份证;“零就业家庭”提供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内人员身份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残疾人提供《残疾证》原件、复印件;低保人员提供《低保领取证》原件、复印件;农转城人员提供本人户口薄原件、复印件;完全失去土地人员提供村及乡镇出具的相关证明。
(二)双向选择。请有就业愿望且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件到用人单位报名,用人单位也可以根据岗位需求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自主招聘,经双方洽谈达成一致后,将《剑川县公益性岗位申报表》及附件报县就业局审核。
(三)公示。县就业局对拟聘人员进行审核后,对拟聘人员及岗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
(四)聘用。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各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一式三份),期限三年,实行一年一聘一签。
五、聘用人员的管理
所有聘用人员均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协议,并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岗位补贴。用人单位要加强对聘用人员的管理,对违反剑川县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办法或本单位规章制度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解除聘用协议。
六、监督
本次公益性岗位开发,诚请社会各界人士予以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请向剑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投诉。
投诉电话:0872-4521358
咨询电话:0872-4521299
附:剑川县2015年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表
剑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12日
剑川县2015年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表
序号 | 需求单位 | 岗位要求 | 开发数量 | 备注 |
1 | 金华镇人民政府 | 村保洁员,社会服务人员(镇服务人员、社区服务人员)。 | 8 | |
2 | 甸南镇人民政府 | 保洁员(镇政府卫生保洁),保绿员(镇政府草坪树木的绿化),社会服务人员,城市管理员(甸南集镇区道路交通、市场秩序协管)。 | 4 | |
3 | 沙溪镇人民政府 | 保洁员,交通协管员,城市管理员(协助市政及环境整治)。 | 6 | |
4 | 羊岑乡人民政府 | 保洁员,保绿员。 | 2 | |
5 | 马登镇人民政府 | 保绿员,保洁员。 | 2 | |
6 | 老君山镇人民政府 | 保洁员(责任心强,服从安排和管理,遵守纪律)。 | 1 | |
7 | 弥沙乡人民政府 | 保洁员,保绿员,社会服务人员(社保协管)。 | 2 | |
8 | 象图乡人民政府 | 保洁员、保绿员(有劳动能力)。 | 2 | |
9 | 县委办 | 保洁员(限女性,45周岁以上,县城有固定的住所)。 | 2 | |
10 | 县委党校 | 保洁员(限女性,25周岁以上)。 | 1 | |
11 | 剑川县妇联 | 文秘(35周岁以下,熟悉计算机操作)。 | 1 | |
12 | 剑川县武装部 | 门卫和保洁员(限男性,50周岁左右,尽量能自己做饭)。 | 1 | |
13 | 剑川县扶贫办 | 材料整理和信息录入(高校毕业生)。 | 1 | |
14 | 剑川县卫生局 | 血防站保洁员(限女性,45周岁以下,初中以上学历)。 | 1 | |
15 | 甸南一中 | 保洁员。 | 1 | |
16 | 甸南二中 | 保洁员。 | 1 | |
17 | 剑川县计生局 | 保安(限男性,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责任心强,爱岗敬业)。 | 1 | |
18 | 剑川县安监局 | 社会服务人员(高校毕业生)。 | 1 | |
19 | 团县委 | 文秘(30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业务)。 | 1 | |
20 | 剑川县国土局 | 协管(18-40周岁,高中以上文化,退伍军人优先)。 | 1 | |
21 | 工业园区管委会 | 保洁员(限女性,50周岁以下)。 | 1 | |
22 | 剑川县地震局 | 驾驶员(3年以上汽车驾驶经验)。 | 1 | |
23 | 剑川县人民法院 | 司法警察辅警(30周岁以下,中专以上学历,男性身高1.68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保洁员和社会服务人员(限女性,50周岁以下)。 | 3 | |
24 | 剑川县统计局 | 文秘(35周岁以下,计算机及经济类专业优先,高校毕业生)。 | 1 | |
25 | 剑川县司法局 | 保洁、保绿员。 | 1 | |
26 | 剑川县就业局 | 社会服务人员(40周岁以下,熟悉计算机业务的优先)。 | 2 | |
27 | 剑川县商务局 | 招商引资项目库管理员(大专学历,熟悉项目策划、包装、编制);招商引资项目库操作员(大专学历,熟悉计算机操作)。 | 2 | |
28 | 剑川县旅游委 | 保洁员,保安(限男性),社会服务人员(初中以上学历)。 | 6 | |
29 | 剑川县住建局 | 门卫,保洁、保绿员。 | 2 | |
30 | 剑川县城管局 | 保洁员(小广告清理及城市管理,能吃苦耐劳)。 | 2 | |
31 | 剑川县民政局 | 社会服务人员(敬老院入住老人的服务工作),保安(敬老院局机关的安全保卫),社会服务人员(县救助站)。 | 7 | |
32 | 剑川县政务服务局 | 机关工作业务人员(35周岁以下,具有一定的文字处理能力和公共管理基础能力)。 | 1 | |
33 | 剑川县民宗局 | 民族团结教育宣传员(彝族或傈僳族,大专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有一定的计算机能力)。 | 1 | |
34 | 剑川县图书馆 | 保洁员。 | 1 | |
35 | 剑川县社会保险局 | 业务经办员(40周岁以下,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操作)。 | 3 | |
36 | 剑川县畜牧兽医局 | 保洁员。 | 1 | |
37 | 剑川县残联 | 社会工作服务人员(办理县残联就业服务所相关业务),门卫(要求24小时在岗),保洁员(负责绿化及环卫) | 1 | |
38 | 剑川县教育局 | 保洁、保绿员,保安(限男性,持保安上岗证),社会服务人员(营养餐)。 | 8 | |
39 | 剑川县交通运输局 | 保洁员(限女性,30-45周岁),路政协管员(限男性,20-45周岁,退伍军人优先)。 | 2 | |
40 | 剑川县工商局 | 县局机关保安及社会服务人员(大专以上学历,具备驾驶资格)。 | 1 | |
41 | 剑川县气象局 | 保洁员(60周岁以下),社会服务人员(限男性,50周岁以下,初中以上学历,防雹作业)。 | 2 | |
42 | 剑川县检察院 | 司法警察辅警(男身高165cm以上,女155cm以上,大专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 | 1 | |
43 | 剑川县红十字会 | 办公室文秘(大专以上学历)。 | 1 | |
44 | 剑川县档案局 | 保洁员。 | 1 | |
45 | 剑川县水务局 | 保洁、保绿员。 | 1 | |
46 | 剑川县消防大队 | 保绿员(具备绿化专业方面知识,熟悉绿化材料工具的使用)。 | 1 | |
47 | 剑川县宣传部 | 办公室文秘(具备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 1 | |
48 | 剑川县纪委 | 保洁员。 | 1 | |
49 | 剑川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保洁员(“4050”人员优先)。 | 1 | |
50 | 剑川县工信局 | 文秘(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计算机操作水平及沟通组织能力)。 | 1 | |
51 | 剑川县广电局 | 保洁、保绿员。 | 1 | |
52 | 剑川县科技局 | 社会服务人员(大专以上学历,文秘和汉语言文学专业,熟悉计算机操作)。 | 1 | |
合计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