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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人民检察院合同制书记员2015年招聘公告(一)

[日期:2015-07-03] 来源:七乡检察

文山州人民检察院合同制书记员招聘公告(一)

为满足检察工作需要,文山州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招聘合同制书记员14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公道正派、品行端正,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治安管理及刑事处罚;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6月30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3.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专业不限);

4.无其他兼职;

5.文山州内户籍,自行具备住宿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能熟练运用Word、Excel等操作软件,能准确、快速地进行文字录入和编辑;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法律、法学专业毕业、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5年7月8日至7月10日。

(二)报名地点:文山州人民检察院办公楼大厅。

(三)报名方式:须本人亲自到场,不得由他人代报,报名时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司考过关者还需提供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照片4张。报名者需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经过审查合格后,取得参考资格。

(四)报名资格审查。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监督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发现报名人员提供虚假资料或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计算机操作考试和面试三部分,总分为300分(笔试、计算机操作考试和面试各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30%,计算机操作考试成绩占10%,面试成绩占60%。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计算机操作考试成绩×10%+面试成绩×60%。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法律基础知识和时事政治、写作知识。

考试用书自行到书店购买:人民日报出版社,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用教材2015最新版《法律专业知识》、人民出版社(中人教育)2015最新版《时政理论热点面对面时事政治一本通》。

2.面试

笔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招考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有自动放弃者,空缺名额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每场面试时间25分钟。考察考生的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语言表达、应变能力、计划组织与协调、人际交往的意识和技巧、自我情绪控制、举止仪表。

3.计算机操作考试

面试结束第二天,面试考生在还将进行计算机操作考试,满分100分,采取上机操作方式进行,查看考生能否熟练运用Word、Excel等操作软件,准确、快速进行文字录入和编辑。

若因报考人数较少导致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计划数与面试人选1:2的,笔试考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最后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笔试、计算机操作、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与招考计划,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州检察院按规定统一安排。

针对检察院工作的特殊性,报考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胎记和疤痕、无色盲、无斜视、无内斜视、无人工晶体眼、无口吃、无肢体缺陷等,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如考生对首次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于收到体检结果的7个工作日内提出。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医院的结论为准。

七、考察

由州检察院政治部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以及考生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经体检、考核不合格的,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九、聘用及用工性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州检察院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不受理后续的举报。为保护报考人员权益,反映问题须实名反映。

本次招聘的人员为文山州人民检察院合同制书记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一年一考核;文山州人民检察院对合同制书记员按合同及政策法规规定给予缴纳养老、工伤、失业、生育、医疗保险。

十、工资待遇

所招聘的合同制书记员参与检察院的司法辅助工作,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待遇10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工资2600元/月(工资1800元;五险800元,不足部分个人支付。个人缴纳的“五险”在月工资中予以扣除,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十一、监督

1.州检察院纪检组、监察处对招考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2.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十二、其他事宜

1.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文山州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2.招聘咨询电话:

文山州人民检察院政治部0876-2120292、2196501

2015年文山州人民检察院招聘合同制书记员资格报名审查表.doc

文山州人民检察院

201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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