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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南县城区第四小学校副校长、教务主任2015年公开竞聘实施方案

[日期:2015-07-21] 来源:广南县政务网

广南县城区第四小学校副校长、教务主任公开竞聘实施方案

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进一步完善人才选拔任用机制,经研究,决定对广南县城区第四小学校副校长、教务主任在全县实行公开竞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广南县城区第四小学校副校长教务主任公开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杨宏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田芳芳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吴林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局长

农斌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黄先泰 县教育局局长

成员:喻宏 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肖云祥 县保密局局长

干泉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涂金平 县公安局副局长

肖良勇 县教育局副局长

王建萍 县教育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李子冲 县教育局纪委副书记

高朝禹 县教育局副局长

向树荣 县教育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喻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从县纪委、人社、保密、公安等部门抽调人员参与竞聘工作。

二、岗位设置

副校长2人(分管教学、分管后勤),教务主任1人。

三、竞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按规定程序,坚持标准,实行政策公开、程序公开、聘用结果公开。

(三)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四)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五)坚持人事关系转移原则。

(六)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七)坚持依法办事原则。

四、竞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竞聘副校长,须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5年及以上(即2010年9月30日以前工作)的现任49所中小学副校(园)长、县教育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县教育局机关借调事业单位人员(中学职称竞聘后按有关规定享受小学职称待遇)。

竞聘教务主任,须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5年及以上(即2010年9月30日以前工作)的现任49所中小学校(园)中层领导、县教育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县教育局机关借调事业单位人员。中学职称竞聘后按有关规定享受小学职称待遇。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竞聘资格条件: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

2.正在立案审查的。

3.受过问责,规定不能提拔使用的。

(四)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其以上。

五、竞聘程序

公开竞聘副校长、教务主任工作,按照宣传动员、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任前公示、聘任等程序进行。

(一)宣传动员

2015年7月20日至2015年7月26日,在广南县政务网、教育网公布副校长、教务主任竞聘方案。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2015年7月25日至2015年7月27日,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任职文件,验原件交复印件各一份,一寸近期同底正面免冠照片2张到县教育局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自动取消。若所报考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可选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笔试面试

1.笔试(100分)。

(1)笔试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岗位比例须达到3:1方能开考。

(2)笔试范围:一是教育法律法规知识(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云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二是学校管理的相关知识。

(3)笔试时间:2015年7月30日上午9:00-11:00。

(4)笔试地点:广南县第五中学校。

(5)命题原则:坚持政治思想性、科学性、针对性、灵活性原则。

(6)命题要求:在纪委、人社、保密、公安等部门的监督下,实行封闭命题。命题人员从命题到考试前实行全封闭,不得与外界接触和联系,有直系亲属参加竞聘的实行回避制度。

(7)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1:3进入面试。

2.面试(100分)。

(1)评委5——7人,由领导小组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面试时间:2015年7月31日。

(3)面试地点:广南县第五中学校。

(4)面试要求:面试采取现场问答,主要测试履行岗位所必备的知识、组织协调能力、处理事故的应变能力、调查分析研究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时间为5—8分钟。面试成绩采用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的方式计分。

(5)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进行综合成绩公示,公示时间2015年8月1日至2015年8月7日。

(四)组织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1:2进行组织考察。考察时间:2015年8月8日至2015年8月9日。

1.发放民主测评表和进行个别谈话参与人员范围:

(1)县教育局局机关:中层以上干部、一般干部职工代表(不少于30人,由考察组随机抽取)。

(2)学校:

考查对象属县直学校的,原则上不少于30人,少于30人的全部参加。30人以上的学校(园)应包括中层以上干部、与考察对象工作联系密切的相关人员,同时由考察组随机抽取部分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班主任、一般教职工。

考查对象属乡(镇)学校的,原则上不少于30人。应包括:乡(镇)党政主要领导、纪委书记和分管联系领导,学校中层以上干部、与考察对象工作联系密切的相关人员,同时由考察组随机抽取部分完小校长(限乡<镇>中心学校),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班主任、一般教职工(以上人员限乡镇学校本部)。

(3)与考察对象面谈、延伸到上一工作单位考察、征求其父母和配偶意见。

2.形成考察材料和考察组意见。

(五)确定拟公示人选

县教育局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副校长、教务主任人选名单,竞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任人选。

(六)任前公示

在广南政务网、县电视台进行为期7天(即2015年8月11日至2015年8月17日)的任前公示。公示期间,出现举报,经查实影响任用的,不予任用,由选聘领导小组在其余考察对象中研究任用。

(七)聘任

由县教育局下文聘任,任期二年(至2017年8月)。人事关系按现行政策转入聘用单位。

六、任期待遇和奖惩

(一)与学校班子成员享受校长奖金60%之外的奖励。

(二)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及津补贴。

(三)违反师德师风,造成重大影响的;违反党纪政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或行政记过处分及其以上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进行解聘。

(四)因疏于管理,工作失职、渎职,导致学校秩序不稳定,或给国家、学校和师生利益造成较大损害,造成学校重大责任事故的,进行解聘。

七、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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