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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专业教学技能测试的通知

[日期:2015-08-24] 来源: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2015年德宏州公开招聘教师公告》中专业教学技能测试的要求,现将2015年德宏州公开考试招聘教师专业教学技能测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业教学技能测试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确保专业教学技能测试结果的客观公正;

(二)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德才兼备的原则,确保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三)坚持回避原则。考生与考官有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关系的,考官必须主动回避,确保测试工作的公平;

(四)坚持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整体性评价与发展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通过说课、答辩、专业测试等,考察参加专业教学技能测试考生的学科知识、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仪表仪态等,确保普岗教师招聘质量。

二、专业教学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

测试时间:2015年8月28日(具体时间按各县市专业教学技能测试方案和州直属学校专业教学技能测试方案执行,请考生查阅附件。)

测试地点:详见附件(各县市专业教学技能测试方案和州直属学校专业教学技能测试方案)

三、专业教学技能测试内容

(一)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使用中班教材下册内容进行说课,考生根据报考的岗位选择相应的科目。

(二)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使用小学三年级教材下册内容进行说课,考生根据报考的岗位选择相应的科目。

(三)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使用八年级语文、数学、物理、政治、生物、体育与健康、英语、音乐、美术、历史、地理、计算机及信息技术教材下册内容进行说课;化学使用九年级教材上册内容进行说课。

(四)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和高中教师岗位的使用高一教材内容进行说课,考生根据报考的岗位选择相应的科目。

(五)考生面试备课所需教材、教具、教学用书自备。

四、专业教学技能测试的方式

分学科进行说课、答辩、专业测试,时间要求按照县市专业教学技能测试方案和州直属学校专业教学技能测试方案执行。以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职业道德观、教师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并当场评分。

幼儿园等特殊岗位需进行专业教学技能测试的,按照各县市教育局拟定方案实施。

五、专业教学技能测试程序

(一)确定专业教学技能测试考生

分别以拟招聘岗位依笔试公布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专业教学技能测试考生。最后一名笔试分数出现并列则同时进入专业教学技能测试。

(二)资格复审

复审时间:2015年8月24日至8月26日。

复审地点:州教育局干部人事科,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进入复审人员自行放弃专业教学技能测试资格者,必须在资格复审开始1天前,向州教育局干部人事科或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提交“自愿放弃专业教学技能测试申请”。资格复审时若有资格不符的人员,取消该人员进入后续招聘环节资格。资格复审时若考生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通过,按该岗位笔试公布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复审时间截止8月27日下午6:00。

复审时考生必须本人参加,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含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且服务期满的志愿者,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才可以享受有关政策。属于德宏州五种世居少数民族、德宏州农村独生子女的考生还需按照招聘公告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专业教学技能测试

1、复审合格后进入专业教学技能测试的考生,需按方案时间要求到相应的候考室报到,并抽取教学技能测试序号,工作人员宣读《考生须知》。

2、参加专业教学技能测试考生不得随意离开候考室,应随时等待工作人员通知参加测试。

3、工作人员根据抽签顺序,安排专业教学技能测试考生依次抽课题、备课、进入专业教学技能测试考场。

4、主考官宣布测试的方法。开考后,参加测试考生方能进行说课,说课结束后,考官提问,考生答辩,考官打分。

5、专业教学技能测试结束后,考生应迅速离开专业教学技能测试场区和候考区,不得在周围滞留。

(四)专业教学技能测试结果公布

每个岗位教学技能测试结束后,专业教学技能测试结果当即公布于考点办公室公告栏。

六、有关要求

(一)参加专业教学技能测试考生不得向评委透露自己真实的姓名,只可报告自己的抽签号及说课题目,否则视为舞弊。

(二)参加专业教学技能测试的考生进行才艺展示时所需的相关乐器、纸张、器械,请自带。

(三)参加专业教学技能测试考生严禁将通讯工具带入候考及专业教学技能测试室,否则视为作弊,取消专业教学技能测试资格。

(四)所有专业教学技能测试考生必须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到,专业教学技能测试考生的顺序由考生自行抽签确定。不按时到达测试点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参加专业教学技能测试。

七、专业教学技能测试工作在各县市普岗教师专业教学技能测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相关部门选派人员全程监督。

八、本通知由德宏州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0692—2122111(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692-4150679(瑞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692-2131106(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692-6161420(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692-8180638(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692-7178893(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692-2127515(德宏州教育局)

0692-4142840(瑞丽市教育局)

0692-2121803(芒市教育局)

0692-6164415(梁河县教育局)

0692-8113194(盈江县教育局)

0692-7175946(陇川县教育局)

附件:

1、[德宏州教育局2015年州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专业教学技能测试方案]

2、[瑞丽市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专业教学技能测试方案]

3、[芒市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专业教学技能测试方案]

4、[梁河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专业教学技能测试方案]

5、[盈江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专业教学技能测试方案]

6、[陇川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专业教学技能测试方案]

7、[2015年德宏州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成绩排名情况表]

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宏州教育局

2015年8月22日

在线查阅:

德宏州2015年州属学校招聘教师专业教学技能测试实施方案

德宏州瑞丽市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专业教学技能测试方案

德宏州芒市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专业教学技能测试方案

德宏州梁河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专业教学技能测试方案

德宏州盈江县2015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专业教学技能测试方案

德宏州陇川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专业教学技能测试方案

2015年德宏州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成绩排名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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