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专业技能考试公告
根据《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工作人员考试的通知》(临人社发〔2015〕148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考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人员确定
参加专业技能考试的人员,在全市统一划定的《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以内,按每个岗位1:2的比例,以考试成绩的高分到低分来确定。
按1:1进入专业技能考试的岗位,专业技能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专业技能考试人员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方能聘用。
二、专业技能考试
1、考试时间:2015年9月25日上午9:00-11:00
2、考试地点:中共凤庆县委党校
3、考试方式:专业技能考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配合。考试分值为100分。
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和1:1进入专业考试的岗位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业务要求的综合素质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
其它岗位统一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具体包括判断推理、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资料分析等方面的内容。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前辅导培训。
考试时参加笔试考生需持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面试人员持身份证按时到候考室报到。
三、资格复审:
进入专业技能考试的人员请于2015年9月17、18日携带一张近期免冠彩色照片、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证件)的原件到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要求本人必须到场,属驻临部队未就业随军家属拟进入专业技能考试人员先由临沧军分区政治部统一审核并开具证明。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应聘资格,按该岗位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资格复审内容为进入专业技能考试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对象的范围,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专业考试资格。不按规定时限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我们将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专业技能考试。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请于2015年9月24日携带身份证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力资源大厅领取准考证。
四、体检和考核
专业技能考试结束后,按照公共科目笔试(200分)÷2×50%+专业技能考试(100分)×50%确定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确定后按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如综合成绩相等,用加试的方式进行,以加试成绩的高低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五、其他事项
专业考试工作的组织及试卷的保密按相关纪律要求和保密规定执行。
应聘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若因应聘人员不及时上网查询信息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
联系电话:4214830
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