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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国土资源局2015年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与专技考试公告

[日期:2015-09-08] 来源:临沧市政府公众信息网

临沧市国土资源局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技人员

资格复审与专业技能考试等后续有关工作公告

根据《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工作人员考试的公告》和《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15年公开招聘新进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成绩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局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技人员资格复审与专业技能考试等后续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考生确认及考前告知

(一)资格复审时间:2015年9月8日(星期二)-15日(星期二),不含星期六、星期天。

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联系人:李文英 电话:13908833959

(二)复审地点:临沧市国土资源局组织人事科(临沧市政府4033室)。

(三)复审对象

根据《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市国土资源局公开招聘新进工作人员考试进入专业技能考试人员名单》,进入复审的人员名单如下:

临沧市矿业权交易中心岗位

曹永前 笔试成绩110分

吴 洋 笔试成绩107分

临沧市国土资源事务中心岗位

李家奇 笔试成绩109分(研究生免笔试)

杨金萍 笔试成绩109分(研究生免笔试)

李贵雄 笔试成绩115分

石 晨 笔试成绩103分

(四)复审所需证明资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这些材料在资格复审时要求本人必须持原件提交审验。

2、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应聘资格,按该岗位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3、资格复审时仍为公务员、事业、国有企业单位人员,需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五)考前告知。市国土资源局将在专业技能考试开考前告知考生考试的方法、程序及其他相关事宜,并由考生确认签字。

二、专业技能考试的对象、方式、内容、程序

(一)考试的对象。此次专业技能考试的对象为报考临沧市国土资源局矿业权交易中心和国土资源事务中心公开招聘事业人员岗位,并通过市人事局组织的公共科目考试,在合格分数线内按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考计划数2倍的比例确定,并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以市国土资源局书面通知为准。报名参加竞聘市国土资源局事务中心岗位的2名研究生(李家奇、杨金萍),经资格复审合格后,直接进入专业技能考试。

(二)考试的方式。根据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规定,临沧市国土资源局2015年度公开招聘新进工作人员专业技能考试方式为专业技能面试,参考人员成绩以100分计,属1:1岗位的合格分数线确定为60分,专业技能考试成绩达合格分数线以上方能聘用。

专业技能面试的试卷命题及制作在市纪委派出第四纪工委的全程监督下于考试的当天上午封闭命题制卷,命题制卷结束后进行当场封存,交由第四纪工委同志保管,当天下午当场拆封,组织专业技能面试。参加试卷命题及制作工作人员做到人员隔离、通迅隔离,确保试卷安全保密。

(三)考试的内容。

国土资源相关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国土资源相关基础知识为所提供材料范围。

(四)考试的时间、地点

1、专业技能考试的时间定于2015年9月20日下午3时开始。

2、考试地点设在市国土资源局临翔分局2楼会议室(临翔区迎宾路113号)。

(五)考试程序

1.考生的确定: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进入专业技能考试人员名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并以书面通知为准。

2.考官的确定:由领导小组明确主考官,届时在纪检指导监督下由考生代表从面试专家库随机抽取6名专家组成考官组。

3.考试顺序:考试前15分钟由工作人员组织考生抽号(每个岗位抽一次号),确定参加面试顺序,同时由考生推荐1名代表抽取试题后进行面试。

4.面试成绩的评定:每位考官根据考生的答辩情况,对照评分标准进行独立评分,并得出合计分。

5.面试计分方法:采用考官当场打分的方式 ,对7名考官的评分,去掉1个最高分,去掉1个最低分,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数,即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

6、成绩公布。考试成绩当天进行公布。

三、人员聘用

(一)专业技能考试结束后,考试领导小组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由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加权合成。具体折算方式为: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200分÷2×50%+专业技能考试100分×50%)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体检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标准执行。

(二)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对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若出现考察不合格的,根据报考人员岗位成绩的排名顺延下一名考生进行考察。

(三)办理相关手续。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照管理权限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相关事项

(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拟进入专业技能考试人员名单后,我局将资格复审及专业技能有关事项在市政府公众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二)如有自愿放弃专业技能考试的考生,要在开考前以书面方式向我局组织人事科提出申请,经我局专业技能考试领导小组批准后,不再列入招聘对象。

(三)应聘人员在整个专业技能考试过程中,应及时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并保持报名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应聘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或其他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即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应聘资格。要自觉遵守招聘纪律和考场秩序。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考试作弊或不具备应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四)考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交考试工作人员审验,并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任何资料。通讯工具要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不得和外界以任何方式取得联系。按照公务回避暂行规定,考生可申请考官回避。考生要遵守考场纪律,自觉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同一个岗位考生未考人员和已考人员分别集中,不得相互往来和交谈。

(五)考生必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和管理,否则考试领导小组有权取消考生考试资格。在专业技能考试、资格复审、考核、体检等工作环节中,考生必须留下有效的联系电话,在规定时限内若因特殊情况无法联系或报考者不按时领取通知(考生确认)、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的,即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六)考试领导小组成员、考官成员、相关工作人员都必须遵守考场纪律,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临沧市国土资源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

专业技能考试领导小组

2015年9月7日

我要咨询或发布信息 | 编辑:yangying |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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