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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警官学院2016年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日期:2015-09-22] 来源:云南警官学院

云南警官学院始建于1950年,历经昆明市军管会公安部公安学校、云南省公安学校、云南省人民警察学校、云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等时期。2003年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云南警官学院。秉承“忠诚、责任、奉献”校训精神,致力于服务社会。建校60多年来,学院以培养复合型、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已为全省各级公安政法部门及全国31个省(区、直辖市)培养输送各类专门人才8万余人。学院已经成为全国县市公安局长培训基地、公安部禁毒警察训练基地、公安部科技信息化教育训练基地、公安部警务保障培训基地、东南亚警察训练基地、全国县级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培训基地、全国武术段位考试点、全国自卫防身术培训基地、云南省公务员考试测评基地、云南毒品问题研究基地。

学院现有法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教育学五个学科,设有禁毒学、法学、治安学、侦查学、边防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刑事科学技术、交通管理工程、公安情报学、经济犯罪侦查、公共事业管理、社会工作、信息安全、警犬技术、体育教育等15个本科专业;学院设有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禁毒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等科研机构。建设有3个国家(省部)级特色专业建设项目、3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重点学科、1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8门国家(省部)级精品课程。

2012年12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2013年开始招收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学院重视与周边国家,欧洲、美洲、非洲部分国家内政部、警察机构、警察教育机构交流合作,与泰国皇家警察尉官大学、柬埔寨警察学院、老挝人民警察学院、缅甸中央警察训练学院、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司法学院、澳门科技大学、澳门大学等院校建立了友好关系,推进合作共赢。2015年开始招收外国警务硕士留学生。

站在新的发展起点,学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在继承中发展、在适应中推进、在改革中创新。坚持以本科教育为主体,发展警察职业教育、在职民警及外籍警察培训,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大力弘扬“忠诚、责任、奉献”校训精神,巩固教育训练工作中心地位,突出师资队伍建设关键地位,强化学科专业建设基础地位,夯实基本设施建设保障地位,努力把学院建成现代警察大学和区域性知名大学。

学院坐落于祖国西南边陲、四季如春、风景如画的春城-昆明,三月樱花红漫校园、环境整洁优美,是治学读书的理想殿堂。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校警务硕士硕士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培养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忠诚可靠、业务扎实,精于实战、勇于创新,善于分析毒情形势、强于战略战术谋划;具有综合运用公安学理论、公安法制、公安科技、情报信息、警务英语等公安禁毒领域的相关知识与技能,解决当前禁毒实战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独立从事公安禁毒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规模

我院2016年拟招收40名警务专业学位研究生(以教育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报考条件

报考警务专业硕士,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公安机关在职人民警察;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院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1年7月1日后出生);

(四)本科毕业满2年(截至2016年9月1日),并取得本科毕业证及学士学位。

四、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一)警务专业学位代码:035300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2015年10月,详见教育部公告或登录中国研招网(http://yz.chsi.com.cn/)查询。

(三)报名方式

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分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登录中国研招网进行网上报名、选择报考点、缴纳报名费;

2.到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照相。

(四)考生登录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云南省教育考试院以及我院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警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2016年攻读警务硕士专业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须加盖本单位人事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报名时提供虚假信息及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我院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六、考试

考生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初试时间为2015年12月份(具体见教育部公告),初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英语二、警务硕士专业基础、警务硕士专业综合(联考科目)。复试科目:公安学综合、英语。

七、录取原则

(一)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须达到国家划定的总分和单科基本成绩要求;

(二)按照我院的招生规模,以1:1.2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

(三)原则上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

(四)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考生、考生所在工作单位须与我院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

八、学制、学习形式

模式 学制 上课方式 总学时 专业实习 硕士论文 拟招人数
A 二年制(在校学习时限2年) 共4学期(第1、2学期集中授课36周,每次在校集中20周) 738 第3学期 第4学期 20人
B 三年制(在校学习时限3年) 共6学期(第1、2、3学期每次在校集中6-8周,其余时间安排社会实践 738 第4、5学期 第5、6期 20人

※请学员在报考时一定在网报系统和资格审查表的备注里注明拟选学制形式,非常重要,并且注明是否同意调剂到其他学制;如果不注明学制,学院视为同意任意学制,随机录取。

九、有关费用

学员学习期间须交纳培养费用。二年制学费每学年12000元,共计24000元,住宿费2400元/学年;三年制学费每学年8000元,共计24000元,住宿费1200元/学年。在校期间,不转户籍、人事关系、工资关系,工资待遇原则不变,医疗费由学员所属工作单位负责,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学院按照国家政策实行研究生奖学金制度,有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院奖学金三类。

十、其它

(一)我校不提供往年试题,不举办考研辅导班。

(二)2016年考试大纲于9月下旬发布,请考生届时在本网站下载。

(三)如咨询研究生招生事宜,可通过以下方式与院校联系:

通讯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教场北路249号  邮政编码:650223

联系部门:云南警官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学校代码:11392

联系电话:0871-65138760         联系人:刘老师

网址:http://210.40.208.2:8033/index.aspx

电子邮箱:ynjgxyyjsb@163.com

2016年攻读警务硕士专业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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