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普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普洱市博物馆特殊招聘一名讲解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复审时间:2013年8月8日-9日
(二)复审地点:普洱市文化局办公室(思茅区北部滨河路文化中心)
(三)联系人:唐颖、车海兰电话:0879—2194789
(四)本次招聘讲解员参加全市统一网络报名,网络报名后,复审考生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报到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半身免冠1寸彩照2张。经资格复审,合格者缴纳笔试报考费并领取准考证。
(五)缴纳费用:笔试报考费用为每人50元。(云价收费〔2011〕15号)。
(六)参加复审的考生需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个人信息,因个人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相关证件有误和不完整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责任;对于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七)复审日期结束,未到指定地点参加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试及计分办法
(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及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
1、笔试时间:8月23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普洱市委党校
笔试结束后,第1至第5个工作日内可在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市文化局网站上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拟聘人数的1:15确定面试人员,公示期5天。
(二)面试
1.面试时间:9月6日
2.面试地点:普洱市文化局大会议室
3.面试主要内容:根据招聘讲解员的要求和博物馆工作特点,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的文博素质等方面;面试主要内容包括:面试问答(自我介绍、专业知识、岗位认知)、现场讲解、普通话、形象气质、仪表仪态、语言组织表达等,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
(三)计分办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体检和考核
(一)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市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
(二)体检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对其进行资格审核。
(三)因考生体检、考核不合格,从报考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依次参加体检和考核。
四、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应聘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
五、组织纪律
(一)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二)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人员,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三)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邀请市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全程监督。
六、其他要求
(一)参加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的考生应保障通讯工具通畅,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系招聘事项;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与招聘单位查询有关事项公告,若因考生不及时联系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从该岗位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1.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的;
2.应聘人员自愿放弃面试或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或不少于2名招聘工作人员签名的情况记录);
3.公示期满7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应聘人员本人的。
(四)未尽事宜由普洱市文化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