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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第一中学2016年提前招聘教师通告

[日期:2015-12-14] 来源:玉溪市人才网

为规范、有序做好新平县第一中学提前招聘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语文教师5人、数学教师3人、英语教师3人、政治教师3人、历史教师2人、地理教师1人、体育教师1人,共招聘教师18人。

二、招聘范围

普通高等院校2016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为教育事业献身的精神。
(二)具有《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条件;能独立承担一门专业基础课,指导一门社团活动,开设一门选修课;具有教育教学工作应具备的其它能力。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的学士学位。

(四)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及以上。

(五)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岗位二级甲等及以上)。

(六)岗位专业要求(见下表)

岗位 专 业 要 求
语文 汉语言文学教育、语文教育、中文教育、汉语、汉语言文学。
数学 数学教育、数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数学、数学与信息科学。
英语 英语教育、英语、英语教学、英语应用、英语语言文学、应用英语。
政治 思想教育、思想政治教育、政治教育、政治与思想品德教育。
历史 历史、历史教育、历史学、历史学教育。
地理 地理、地理教育、地理科学、地理学、地理学教育。
体育 社会体育、体育保健、体育管理、体育教育、体育教育训练学、体育学、体育运动训练、运动训练。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招聘方式、方法: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组成招聘工作组,直接到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等院校进行现场招聘。

1、教育部直属六所免费师范生院校2016年应届免费师范毕业生直接考察、签订《就业协议》。

2、免费师范毕业生应聘后剩余岗位,采取现场报名、面谈、说课的方式进行,说课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签订《就业协议》。

(二)招聘程序

1、现场报名时间、地点

西南大学:2015年12月21日

陕西师范大学:2015年12月23日

云南师范大学:2015年12月29日

2、报名资格初审:填写报名表,提交个人简历、《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相关获奖证书、身份证等相关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根据报名情况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面谈,初审后确定面试(说课)人员。

3、面试:主要采取说课方式进行,说课总分100分,说课时间为10分钟。应聘者提前准备所报学科课题,按说课基本程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于现场报名时通知。

4、确定拟聘用人员:根据应聘者面试成绩(不低于75分)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签订协议书。拟聘用人员面试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解决。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协议的,取消其岗位拟聘资格,按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以此类推。

5、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必须由考生本人携带与报考岗位要求相关的证书参加资格复审,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不再递补。

6、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全面掌握了解拟聘用人员的现实情况,并对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若有玉人社发〔2012〕54号文件规定的10种情形之一的,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考生不再递补。

7、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生不再递补(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8、公示: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玉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9、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不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不递补)。聘用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办理聘用手续后,最低服务期限为六年,服务期满后方可申请调动或报考其他单位招聘。

五、其它要求

(一)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诚信考试。考生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报考(录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及责任均由本人承担,并处5年禁考的处罚。

(二)报名初审通过后,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包括体检、考察不符合等),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四)毕业生因未按时报到、参加资格复审、体检、签订聘用合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则视为违约。

(五)《就业协议》一经签订即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违约金20000.00元(贰万元)。

(六)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等全程监督。

六、报名咨询、监督电话

新平县第一中学:徐老师13577743899;

新平县教育局:0877-7011259(白老师13887708188。)

新平县人社局:0877-7015696

新平县纪检监察部门:0877-7771540

新平县教育局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14日

我要咨询或发布信息 | 编辑:shasha511 |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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