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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学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通知

[日期:2016-01-06] 来源:云南大学研究生院

关于云南大学2015年招收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的通知

各考生: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复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试分数线及收费标准

经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校复试分数线如下:

公共管理硕士(MPA):英语不低于40分,公共管理综合能力不低于80分,总分不低于144分,政治成绩合格。

法律硕士:英语不低于40分,专业综合不低于125分,总分不低于192分,政治成绩合格。

(点击查询政治成绩)

复试费(¥100元)、外省考生政治考试费(¥80元)由学院老师统一收缴后,于2016年3月1日前交研究生院综合办吕老师处(须附交费名单)。

工程硕士参加第二阶段专业课考试需要达到的GCT分数线:GCT各单科不低于20分, 总分不低于185分。示范性软件学院软件工程参加第二阶段专业课考试需要达到的GCT分数线:GCT各单科不低于20分, 总分不低于155分。

复试费(¥100元)、第二阶段专业课考试费(¥80元)由学院老师统一收缴后,于2016年3月1日前交研究生院综合办吕老师处(须附缴费名单)。

二、复试要求

各考生必须按照相关学院要求按时报到,考生报到后先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主要是对考生学历、学位、工作年限及身份的再次确认,对于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一律取消复试资格。

(一)资格复审

达到我校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分数线的考生,须携带《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可登录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网在职联考报名平台下载)一式两份,学历(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双面复印)。工程硕士考生还需提供《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考生可链接下载)。

考生提交相关材料如下:

①《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

②《云南大学2015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记录表》;

③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

④工程硕士需提供《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

报考公共管理硕士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其《资格审查表》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和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地址:如安街56号省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老楼518室)审查盖章;报考法律硕士的政法系统考生,其《资格审查表》须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政法和狱政系统需到省级主管部门盖章(即法院系统为省高院、检察系统为省检察院、公安系统为省公安厅、监狱系统为省司法厅),其他部门的考生由本单位审查盖章。

特别提醒:

验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等材料,如有疑问,可要求考生提供学历认证。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方式如下:

 ①考生根据“在线验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介绍的在线验证办法进行验证。验证成功后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②若考生在学历线验证不成功,请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指定的代理机构(见:http://www.chsi.com.cn/xlrz/ct02.shtml)办理学历认证,取得学历认证报告。

(二)复试内容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复试考察内容包括:专业综合知识和外语能力测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是研究生层次的高等教育,同时它又是注重实践应用的专业学位硕士教育,它的对象是各生产工作第一线的实际工作者。因此,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复试考察一定要结合考生的这些基本特点,注重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基本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查,尤其注重考生理论联系实际,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评分办法

各培养单位要研究制定具体的复试办法和复试标准,做到程序公正、标准统一、操作规范,以确保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透明。专业综合知识、外语测试两项内容各按百分制评分,然后按比例折算为总评成绩(百分制),折算比例为:专业综合知识成绩占80%,外语成绩占20%。

各招生专业复试专家小组,负责对外语听力、口语和专业综合知识进行考核,一个专业不得少于3名专家,同时要有工作人员认真在“复试记录表”上做好面试情况的记录。

三、录取

(一)录取名额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我校法律硕士、MPA录取限额均为100人,工程硕士录取限额为130人,示范性软件学院软件工程录取名额不限。

(二)录取的确定

录取的考生必须达到学校确定的复试基本分数线,各招生学院根据招生限额和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以及第二阶段专业课考试成绩综合确定录取名单,第二阶段专业课考试成绩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按综合成绩(以百分制算)排名录取,面试成绩不合格者(小于60)一律不予录取。

公共管理硕士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70%+面试成绩×30%

法律硕士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50%+面试成绩×50%

工程硕士综合成绩确定办法由相关学院复试前公布,请上线考生资格审查时咨询相关学院。

(三)关于调剂

各专业学位类别、各领域均不进行跨类别、跨领域调剂录取;专业学位类别内、领域内的跨校调剂录取,仅限考生报考院校所在省的院校之间进行。

我校由于今年录取名额有限且上线生源较多因此不再接受调剂。

四、时间安排

1、公共管理硕士

资格审查及复试时间:2016年1月9日上午9点;地点:公管学院5楼会议室

2、法律硕士

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1月16日9:00—16:30;地点:云南大学法学院法硕教育中心办公室(121大街云南大学英华园北学楼左附楼二楼阶梯教室201)

复试时间:2016年1月17日9:00—17:00;复试地点:121大街云南大学英华园北学楼,具体安排在资格审查时将在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公告栏公布。

3、工程硕士及示范性软件学院软件工程

具体专业课考试时间、地点及复试时间、地点,请考生咨询相关学院。

学位名称及代码 招生计划 专业(领域)及代码 联系电话
法律硕士035100 100 65033627
公共管理硕士125200 100 65035836
工程硕士085200 130 电子与通信工程 65031597
控制工程
计算机技术
软件工程 65031610
建筑与土木工程 65031679
制药工程 65031119
生物工程 65033728
项目管理 65031543、65033550
示范性软件学院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940100 自定 软件工程 65031610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严肃、认真做好此次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考试、复试工作,与考生有亲属关系的人员应予回避,严禁不正之风。在实际工作中要加强管理,树立品牌意识,确保录取工作的透明度和质量。

六、其它

若考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有假,一旦发现,即取消复试资格,录取的则取消录取资格。

云南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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