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县人民检察院招用协警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龙陵县人民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用司法协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招用司法协警。
二、招用岗位
检务保障协警1名,计算机专业
司法保障协警3名,法律专业
三、招用条件
(一)应聘者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检察工作,团结同事,吃苦耐劳,工作能力强;
2、思想品德优,遵守社会公德,无违法违纪或不良纪录;
3、本科以上学历,法律专业、计算机专业;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2月22日及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尚未解除党政纪处分的;
3、有违法违纪在接受审查或在禁考期内的;
4、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招用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2月22日至2月24日,上午8:30-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龙陵县人民检察院新楼4楼政治处405办公室(龙陵县龙山镇汇源路)。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须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携带近期免冠彩色5分照片3张,现场填写报名表(所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4、报名要求:因需进行现场目测,报名时必须由本人到现场报名,不得代办报名。
(二)资格审查
龙陵县人民检察院招用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等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应聘条件者,准予进行后续程序。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用规定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考试方法、时间和地点
(一)体能素质测试项目
100米跑、3000米跑、俯卧撑、仰卧起坐、引体向上。
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素质测试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由招用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面试采用结构化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察政审
(一)考察原则
全面、客观、公开、公平、公正。
(二)考察程序及要求
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政审对象。考察工作由招用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考察政审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主要由当地村社、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派出所出具现实表现,到有关部门查阅本人人事档案。
(三)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应聘人员的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4、不符合招用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或其它不能聘用的情况。
八、公示和聘用
(一)确定拟聘人员和用工形式
招用领导小组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政审情况综合考虑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
(二)录用及工资待遇
1、应聘通知下发后,应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时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2、录用后,签订用工合同,凡被聘用人员每人每月工资1180元。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75--6123734
龙陵县人民检察院
2016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