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招聘文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作,适应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公开招聘文秘工作人员4人,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文秘人员4人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治安管理及刑事处罚;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办有登记失业证优先;
(三)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无其他兼职,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熟悉计算机应用与操作。
三、报考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3月10日止(上午8:00至11:30;下午2:30至5:30)
(二)报名地点
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建设路与七乡大道路口),联系人及电话:余琪珍3012217、13769611488。
(三)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报名时须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失业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照片2张。
四、录用方式
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择优录用。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月薪2500元(不含“五险”),试用期三个月。合同期间,按照《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单位代缴“五险”(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六、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有效期三年,实行三年一签。合同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签。合同期间违反管理规定或不胜任工作的,按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期间,个人考取机关事业单位或被公务员岗位录用的,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