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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司法局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日期:2016-03-04] 来源: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在全州公开遴选3名公务员到州司法局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职位及名额

1、法制宣传科法制宣传员1名;

2、法制科法制工作岗位1个;

3、公证律师工作科公证工作岗位1个。

二、公开遴选范围

全州县市区、乡镇(街道、农场)机关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三、公开遴选资格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遴选的公务员,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历年来公务员年度考核被评为称职以上等次。

2、思想政治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忠于职守,作风正派。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有较强的文字综合写作能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1日以后出生),遴选人员职务仅限于科员及以下人员。

(二)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遴选方法程序

公开遴选工作按照报名和资格审查、组织考试、体检与考察、确定人选和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xsbnrc.cn)和西双版纳州政务网,面向全州发布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二)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条件人员须如实填写《西双版纳州司法局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1式2份(可从前述网站下载),经所在工作单位盖章同意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2份、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5张,到州司法局政治部501室现场报名。遴选职位与符合报名条件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遴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开考比例可放宽至1:3。

报名时间:2016年3月7日至3月17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西双版纳州司法局政治部,地址:景洪市宣慰大道98号州司法局政治部501室,联系电话:2122207。

(三)资格审查

由州司法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件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力。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应变能力。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遴选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方式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参考人员的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由笔试和面试成绩加权计算,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的权重各占总成绩的50%。

(五)组织考察

遴选机关根据面试人员的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遴选职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按照遴选职位的职责要求,对预选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七)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遴选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法定节假日除外)。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公开遴选工作全程接受州司法局纪委的监督。监督电话:0691-2145524(州司法局纪委)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州司法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691-2122207,联系人:周冬云、马清萍。

西双版纳州司法局

201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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