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江那镇村级财务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人员
招聘公告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农业厅、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意见》(云财会〔2014〕18号)及县人民政府《砚山县进一步推进我省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砚政办发〔2016〕1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经镇人民政府研究,现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会计人员3名。
一、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有责任心,身体健康,品德端正,热爱基层工作;
(二)需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在会计岗位从事2年以上的优先);
(三)年龄在22—35周岁范围,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
(四)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治安处罚等情况的人员。
二、工作岗位及工资待遇
此次招聘的岗位不纳入镇人民政府机关事业正式编制,由镇人民政府与其签订聘用协议,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参照砚山县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执行。聘用人员具体负责镇村级财务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的会计工作及农经管理工作。
三、招聘方式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由本人持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到砚山县江那镇人民政府二楼村财政管办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时提交近期1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2张。报名登记表可进入砚山县政务网(http://www.yanshan.gov.cn)、58同城网(http://km.58.com/)进行下载或到江那镇二楼村财政管办领取。
2.报名时间:2016年3月4日至3月2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双休日除外)。
3.报名地点:江那镇人民政府二楼村财政管办,联系电话:0876-3133575。联系人:曾芸。
4.考试时间:2016年3月28日15:00,如到此时间报名人数不满开考条件,考试时间另行安排。
(二)资格审查和考试:符合条件者将电话通知资格审查和考试时间,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内容为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电算化等三科综合卷考试,笔试总分100分;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取前六名参加面试,面试总分50分,面试方法以抽题的方式进行口头论述,总分取笔试分的50%和面试分的50%进行加总。
(三)体检公示录用: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前3名参加体检,如体检不合格则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补,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人员,予以聘用。
江那镇人民政府
201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