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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16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档案转入申请程序及说明

[日期:2016-03-11] 来源:云南国家司法考试

1、请下载附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档案转入申请表》,并按要求填写,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3)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

2、在云南省内,州、市之间调转《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档案的,请向转入地的州(市)司法局提交申请;

3、从云南省外转入的,请向转入地的州(市)司法局提交申请;

4、云南省司法厅国家司法考试处收到调档申请后,会及时向申请人档案所在的省(区、市)司法厅(局)国家司法考试处发出《调档函》,档案转至云南省后,州(市)工作人员会电话通知申请人;

5、《申请表》中,“户籍地”指目前户口所在的县(市、区);首次申请调转档案材料,“《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始申领地”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档案所在地”应为同一地级市。

云南省各州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联系电话:

昆明市司法局 0871-65138115、65152332

曲靖市司法局 0874-3362663、3362662

玉溪市司法局 0877-2028608

保山市司法局 0875-2218916

昭通市司法局 0870-2158682

丽江市司法局 0888-5550148

普洱市司法局 0879-2189372

临沧市司法局 0883-2136951

楚雄州司法局 0878-3011139

红河州司法局 0873-3197027

文山州司法局 0876-2188540、2854997

西双版纳州司法局 0691-2146083

大理州司法局 0872-2319414

德宏州司法局 0692-2125414

怒江州司法局 0886-3629440

迪庆州司法局 0887-8288017

附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档案转入申请表.doc

我要咨询或发布信息 | 编辑:yangying |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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