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第一中学2016年急需紧缺专业人才
专门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及有关规定,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促进学校的可持续发展。经我校研究,决定参加2016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专门公开招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择具有真才实学的专业技术人才到校任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
三、招聘岗位、名额及条件
(一)岗位、名额:
高中数学教学岗位2个,高中语文教学岗位2个,高中英语教学岗位3个,高中化学教学岗位2个,高中地理教学岗位2个,高中生物教学岗位1个,高中物理教学岗位1个,共13个岗位。
(二)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品德高尚,身心健康,能胜任应聘专业教学工作,能准确把握学科课程标准及教材内容,不断学习教育理论,改进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好。
2.能胜任班主任工作,关心爱护全体学生,管理措施得当,管理效果好。
3.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积极参与或承担课题研究任务,组织或参与编写校本教材。
4.全日制国民教育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近三年(2014—2016年)未就业的一本高等院校毕业生。
四、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6年3月15日在云南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和临沧市第一中学校园网站发布公告。
(二)现场洽谈及招聘
1.现场报名
(1)时间及地点
①报名时间:2016年3月25日(星期五)上午09:00——10:30;
②报名地点:云南师范大学2016届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双向选择洽谈会安排的临沧市第一中学展位。
联系人:李老师:13759365540
胡老师:15087860908
杨老师:13988334690
③每位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
(2)提交资料:2016年的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及学位证明(非2016年的毕业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尽量提供本人未就业的证明材料)、毕业生就业推荐材料、身份证、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双学位双学历的必须提供双学位双学历证明。
(3)资格审查及面试通知。2016年3月25日中午10:30—12:30由临沧市第一中学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专门公开招聘工作组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程序。资格审查符合学校招聘要求的,12:30前电话通知其参加面试,同时告知说课课题、说课地点。
(4)原则上每个岗位需有3名及以上应聘人员报名方可组织面试,若每个岗位应聘人数不足,须报经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后方可组织说课。
2.面试
面试采取说课的形式。
说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指导监督下进行。实行程序、结果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主要考察应聘者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专业知识等综合素质,采取百分制计分,由评委组组织实施。
(1)说课内容:
根据高一年级相关学科的教学内容由评委组织命题。
(2)说课方式:
应聘人员按照应聘岗位要求的说课内容进行说课,并在说课前将说课稿(一式五份)现场分发给5位评委,说课时间为10分钟。评委按照《评分标准》及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和测评。
(3)说课顺序:
提前15分钟由工作人员核对应聘人员信息,并组织应聘人员进行抽签,按抽签顺序号进行说课。
(4)说课时间及地点安排:
①说课时间:2016年3月25日下午13:30—18:30
②说课地点:在招聘学校联系到的教室内进行。
3.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在核分结束后及时进行公布。
4.确定拟聘用人选及签订拟聘人员有关事宜协议
拟聘用人选的说课成绩必须达60分以上,按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人选。电话通知招聘数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院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确定相关事宜。
五、录用及办理聘用手续
1.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7月初)
(1)交验毕业证和学位证。
2016年7月1日至7月15日进行学历学位认证,是否符合招聘的学历层次。同时提交《云南省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研究生必须提供本科、硕士研究生两个学段的学历认证报告)。因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体检。2016年7月中旬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确认是否符合拟聘所需的身体条件,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若出现违约的拟聘用人员,须向学校交纳相应的违约金后学校才给予办理解约手续和退还就业协议书。
若出现以上情况,原则上不作替补,所签订的就业协议无效。
2.公示
拟聘用人选名单在临沧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群众监督。经公示,无异议者正式确定为拟聘任人员。
3.确定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经资格审核合格,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者,填写《临沧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报经临沧市教育局、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4.办理聘任手续
(1)聘用学校根据相关政策、法规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招聘方案既定岗位设置确定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专技人员,拟聘用人员一旦被聘用后,必须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2)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对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具体代理的有关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工作纪律
(一)说课实行回避制度,每个应聘人员按抽签顺序进行,其余应聘者回避。如发现与评委涉及亲属关系的,该评委必须回避。
(二)参加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严把“入口”关,严格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做好相关工作。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参加应聘的人员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自身情况,自觉遵守选聘纪律和考场秩序。对违反选聘纪律、不具备选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四)在招聘工作间服从安排和管理,确保安全及保密工作。
咨询电话:0883-2123988 (学校办公室)
监督电话:0883-2131867 (市人社局专技科)
0883-2124315(市教育局人事科)
201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