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江自治县第一完全中学
2016年人才引进简章
一、单位简介
双江自治县隶属云南省临沧市,距临沧市72公里,据临沧机场59公里,北回归线横穿双江县城,是北回归线上一颗“绿色明珠”。
双江自治县第一完全中学属省一级三等完全中学,是双江自治县目前唯一的一所完全中学,承担着勐勐镇辖区大部分义务教育阶段和全县的普通高中教育任务。现有 61个教学班,在校学生3510人,其中高中31个班,初中30个班。有教职工284人,其中专任教师227人。学校占地226亩,校舍建筑面积4.16万平方米。学校始终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以“学风好、环境美、质量高”为奋斗目标,以“让学生成才,让教师成功,让学校发展,让家长放心,让社会满意”为办学宗旨,以“稳定初中,发展高中,提高质量,突出特色”为发展思路,不断探索适合边疆民族地区教育发展的路子。学校多次受到国家、省、市、县的表彰和奖励,先后被表彰为“云南省劳动技术教育先进集体”、“云南省青少年科技示范校”、“云南省绿色学校”、“云南省文明学校”、“全国百所毒品预防教育示范校”、“云南省民族团结教育示范学校”、“云南省三生教育优秀学校”、“云南省平安校园”、“云南省文明交通教育示范学校”、“足球进校园示范学校”。
二、公开招聘对象、人数、岗位
(一)招聘对象
1. 招聘云南师范大学师范类及外省省级师范大学师范类毕业生中取得全日制国民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学位,并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的2016年毕业生;
2.符合双江自治县第一完全中学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人才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序号 | 岗位名称 | 招聘数(人) | 总计(人) |
1 | 高中语文 | 2 | 13 |
2 | 高中数学 | 3 | |
3 | 高中英语 | 3 | |
4 | 高中政治 | 1 | |
5 | 高中地理 | 1 | |
6 | 高中物理 | 1 | |
7 | 高中体育(体育足球) | 1 | |
8 | 高中音乐 | 1 |
(二)招聘人数、岗位
1. 双江自治县第一完全中学紧缺专业人才公开招聘人数共有13人;
(三)招聘人数、岗位
1. 双江自治县第一完全中学紧缺专业人才公开招聘人数共有13人;
2.公开招聘岗位:8个
三、公开招聘方式
根据双江自治县人社局的批复,由双江自治县第一完全中学联系和协调相关部门参加在云南师范大学举行的“云南省2016届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双向选择洽谈会”,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
四、公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 2.招聘云南师范大学师范类及外省省级师范大学毕业生中取得全日制国民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学位,并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的2016年师范类毕业生;
3.政治素质好、学术造诣深、能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能承担教学科研工作的优秀人才;
4.经考核具有履行教学科研工作能力的优秀人才;
5.户籍不限,同等条件下本地生源和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等少数民族毕业生优先录用;
6.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在校期间无处分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
7.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系统规章制度。
五、公开招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者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荣誉证书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验看并提供复印件(若相关证件未完成办理,请提供该证件的相关考试成绩证明);论文、著作、科研成果等资料,应聘者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或证明。
(二)资格审查。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对应聘者的报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中按各学科1:3比例对应聘者进行面试(研究生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1:1的比例进行面试),对应聘者的学术水平进行评价,对招聘的必要性进行论证,填写考核意见,取面试成绩最高者为拟聘用对象,并签订聘用协议。
(四)签订协议。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及双方商定结果签订协议。确定报到时间,服务期限、优惠待遇及工作职责。
(五)聘用。拟聘对象放弃,不进行替补。拟聘用前拟聘用人员需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学位证等原件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后拟聘用人员统一进行体检、政审、考核等程序,合格者方可按程序报县人民政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六、拟聘用人员管理
1、学校对聘用人员实行基本服务期制度。确定基本服务期为5年。未满服务期申请调离者按违反相关协议处理。
2、聘用后,学校与其签订聘用协议,明确学校和聘用人员职责,聘用人员在晋升中级职称之前,需到山区乡镇学校任教1年以上。各处室积极配合做好教学服务工作,为聘用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3、学校对聘用人员在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工作业绩等方面要进行全面考核。对在基本服务期内的政治表现及教学、科研、学科建设方面的实绩逐年建立档案(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相结合)。聘用人员除参加正常的年度考核外,学校分别在聘用人员到校正式报到后的第一年和第二年根据聘约对其进行阶段性考核和整体考核。对阶段考核不合格者,学校停发其下一阶段补贴,待整体考核合格时予以补发。
4、对公开招聘的继续教育管理,按学校教师继续教育有关规定办理。
其他未尽事宜,报请公开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研究裁定。
七、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在县人大、县政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下进行。
双江自治县第一完全中学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