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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2016年紧缺人才招聘公告

[日期:2016-03-21] 来源:临沧市政府公众信息网

临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

2016年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开招聘公告

一、医院简介

临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临沧市第三人民医院)成立于1999年,院址位于临沧市临翔区南天路74号,是全市唯一一所精神病防治专业机构,负责全市七县一区的精神、心理疾病防治和麻风病防治工作,担负着全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筛查、诊断、管理与救治救助工作。省卫生厅评定为三级专科医院,属于公益性Ⅰ类事业单位。医院总占地面积20亩,有业务用房12000平方米。医院内设办公室、医务科、财务科、农合办、总务科、项目办、重精办、门诊部、住院部(4个病区)等13个科室。

我院现有职工152人,其中在编职工82人:专技人员71人,其中高级职称5人,中级职称16人,初级职称50人;管理人员7人,工勤人员4人。编外合同工70人:专技人员54人,其他人员16人,编制病床600张,实际开放480张,使用率达94%。

二、公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

三、公开招聘岗位及名额

专业技术岗位类临床医学专业医生2人。

四、公开招聘条件及资格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能服从工作安排。

(三)招聘专业及资格条件:临床医学专业,2016年未就业应届(2014-2016年毕业)全日制国民教育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有临床医学专业实践经验或硕士研究生优先。

(四)具有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35岁以下(1981年3月24日以后出生)。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定向或委培的应届毕业生;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撤销党纪、政纪、校纪处分的;

4.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

五、工作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由医院招聘工作组负责实施,以召开现场供需见面会、双方洽谈、资格审查、面试、签约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工作指定医院一名同志承担全程监督责任,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指导下组织实施。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信息

此次公开招聘专业医生信息,将在临沧市政府公众信息网、昆明医科大学就业信息网站发布公告。

(二)现场招聘

2016年3月24日统一在昆明医科大学呈贡校区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确定应聘人选。

1.现场报名

(1)时间及地点

①报名时间:2016年3月24日上午9:00—12:00。

②报名地点:昆明医科大学呈贡校区。

(2)提交资料:2016年的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及学位证明;2014--2015年的未就业毕业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生就业推荐材料、身份证、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的复印件各一份,以及本人近期2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如实填写《临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2016年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附近期同底免冠照片)。

(3)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组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程序。以电话方式通知其参加面试。

(4)原则上每个岗位需有3名以上应聘人员报名方可组织面试,若应聘岗位人数不足,须报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组织面试。

2.面试。面试集中在昆明医科大学呈贡校区统一采取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对医疗岗位及医疗卫生知识的认知情况、报考动机和对专业知识的应用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采用百分制计分,由评委会具体组织实施。

(1)面试前15分钟由工作人员组织应聘者首先抽出一份试题;然后每位考生抽号,确定面试顺序,考生凭身份证参加面试。试卷当场拆封。

(2)时间及地点:

①时间:2016年3月24日14:30—18:00(考生提前30分钟到面试现场)

②地点:昆明医科大学呈贡校区(具体教室面试前通知)

3.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当天计分核实后公布。

(三)签约、体检

1.签约。由招聘工作组按考试成绩和引进岗位数等额确定签约人数,签约人选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出现空缺岗位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替补,最低分数控制线为60分。

2.体检。以电话方式通知签约人员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确认是否符合拟聘所需的身体条件,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后出现的空缺不再替补。

(四)录用及办理聘用手续

1.考察及资格复审。考察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因考察和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不聘用。

2.公示。拟聘人选名单在临沧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正式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3.确定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取得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证、学位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审核批准,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4.办理聘任手续

(1)医院根据相关政策、法规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招聘方案岗位设置确定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专技人员。

(2)聘用人员取得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证、学位证后及时到医院报到,同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工作纪律

(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和近姻亲关系参加应聘的,不得参与招聘工作。每个应聘者按抽签顺序进行,其余应聘者回避。

(二)参加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严把“入口”关,严格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做好试题的印制、阅卷、回收等工作。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参加应聘的人员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自身情况,自觉遵守应聘纪律。对违反应聘纪律、面试作弊或不具备选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面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883-2147754(临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办公室)

0883-2152007(临沧精神病专科医院医务科)

监督电话:0883-2131867 (临沧市人社局专技科)

0883-2124315 (临沧市教育局人事科)

临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

2016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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