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玉溪市人民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7名巡特警辅警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工单位
玉溪市公安局
二、招聘人数
37人(男性32人、女性5人)。
三、招聘条件
(一)不受户籍所在地限制;
(二)年龄在18周岁至28周岁;
(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四)身体健康,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裸眼视力不低于5.1;
(五)未婚(以当地民政部门证明为准);
(六)招聘持有B1以上驾照人员,婚否不限;招聘持有A1驾照人员或驾龄在5年以上的驾驶员,条件适当放宽;
(七)退伍士兵及特殊技能人才条件适当放宽;
(八)招聘合格后,服从分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一)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二)由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四)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五)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六)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七)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相关管理规定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八)其他不符合警务辅助人员报考的情形。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工作实行现场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3月28日至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玉溪市人才市场二楼服务大厅(桂山路29号)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婚姻证明及相关技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免冠近照1寸2张。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资格审查机关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2、报考人员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禁止恶意填报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报考人员收取20元的报名费。
五、体能测试
测试项目: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纵跳摸高。其标准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的要求执行,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
考生测评结束后须对本人成绩进行签字确认,各项目不达标的可申请复测一次。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面试
体能测试成绩合格者按1:2的比例参加面试。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前37名等额进入体检。
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及巡特警岗位特殊要求执行。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可进行复检一次,具备当场复检条件的项目,由考生本人口头提出申请,可当场复检一次,其余项目可在体检结果下达的两天内,由考生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安排复检一次;《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体检结果以指定医院下达结论为准。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政审
参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相关政策的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政审。
九、公示与聘用
在体检和政审环节或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出现职位空缺时,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体检和政审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当出现报考人员面试、体检和政审不合格或放弃的情况,按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纪律与监督
相关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招聘工作。对违反公开考试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一、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人均约3700元/月的标准。
联系电话:2691386、2011778、13887775521。
玉溪市保安服务公司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