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县2013年事业单位考试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其他事业类(卫生系统会计、拉乌乡水土保持岗位)面试定于2013年9月10日进行;卫生(计生)类(卫生临床、护理、检验、医学影像及计生西医临床岗位)面试(实作)定于2013年9月12日13日进行。为进一步提高考试招聘工作的透明度,使广大公民更好地了解、监督我县考试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面试(实作)工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邀请普通公民参加面试(实作)旁听。现将公民申请参加面试(实作)旁听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旁听内容:考官、考生的分组抽签和考生面试(实作)过程。
二、旁听资格:
1、宾川县公民,年龄18-60周岁,身体健康,具有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可报名申请参加考试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面试(实作)旁听。
2、旁听人员不得旁听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人员的面试(实作)。如有此规定情形的须提出回避。
三、报名办法:凡符合旁听条件、自原参加旁听的公民,须如实填写《宾川县考试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面试(实作)旁听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于2013年9月8日下午17︰00前,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到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宾川县卫生局报名,经获准后发给《宾川县考试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面试(实作)面试旁听证》。
四、旁听办法:旁听人员须持《宾川县考试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面试(实作)旁听证》方能入场进行旁听。旁听场次采取现场抽签确定,同时执行有关回避的规定。旁听人员须严格遵守《面试(实作)考场纪律》,并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五、咨询电话:
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股 0872-7147346
宾川县卫生局人事股 0872-7148039
宾川县事业单位考试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面试旁听诚信承诺书
本人自愿申请参加宾川县2013年考试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面试旁听,符合《宾川县2013年考试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面试旁听公告》规定的旁听条件。我已仔细阅读《宾川县2013年考试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面试旁听公告》,清楚并理解其内容。在此我郑重承诺:
一、本人符合《宾川县2013年考试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面试旁听公告》规定的旁听条件
二、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
三、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证明资料、证件等相关材料;同时准确填写《宾川县考试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面试旁听人员报名表》。
四、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不使用假证明、假照片。
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