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聘黄龙玉矿山临时护矿员的公告
为了加大黄龙玉矿山的巡查守护力度,确保黄龙玉矿山秩序稳定,经报请县委、政府同意,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黄龙玉矿山临时护矿员3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名额
(一)招聘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行,无治安处罚及违法犯罪前科;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有相互协作与配合的精神;龙陵户口,男性,初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以下(退伍军人放宽到40周岁);
(二)招聘名额:共招聘39名,其中:镇安镇4名、龙新乡20名、象达镇15名
二、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6月1日至6月7日。
报名地点:镇安镇镇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6881003)、龙新乡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6800003)、象达镇镇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6850002)。
(二)报名办法
采取现场报名,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者需持户口薄、身份证、学历证书,验原件留存复印件,近期正面1寸同版免冠半身蓝底彩色证件照片2张。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录取聘用资格。
三、招聘方法
(一)初试
根据报名情况,各乡镇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初试,初试可用体能测试及其他方式进行,并量化打分。该环节各乡镇将组织有关人员到初试对象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及派出所征求意见。
(二)面试
1.根据初试情况,按招聘名额不低于1:1.5的比例确定人选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方式由县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采取现场问答或其他方试进行。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录用办法
按照招聘名额与拟聘用人选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考察人选。由县国土局、县黄龙玉办和乡镇负责拟聘用人选考察、体检工作。体检到所属乡镇卫生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录用后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四、工资待遇
每月每人核拔3000元的工资及其他待遇,含工伤、失业、养老保险等费用,并预留部分金额作为年终绩效工资考核发放。
五、注意事项
(一)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报名人员应保证现场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报名本人负责。
(二)年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6年6月1日。
(三)相关详情登陆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也可以到镇安镇、龙新乡、象达镇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龙陵县国土资源管理局 龙陵县黄龙玉开发管理办公室
201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