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祥云县人民检察院决定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7名合同制司法警察(限男性)。工资每月1800元(保险计算后单独扣除)。合同期为三年。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热爱祖国,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有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有志从事司法警察工作,具备相应专业技能和资格条件的人员。
2. 具有大理州户口(食宿自理,祥云县户口优先),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6月1日以后出生)的院校毕业生、从事过武警内卫工作人员、从事过司法警察工作人员。
3.学历要求:院校毕业生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从事过武警内卫工作人员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综合素质好,双眼裸视0.7以上。身高170cm以上,体重不超过75公斤。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合格。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进行资格审查、体能测评和面试,经综合考核前7名进入体检程序,若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依次替补。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6日至6月15日(上午8: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祥云县人民检察院法警大队304室(祥姚路中段)。
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武警内卫工作证明材料)、相关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及个人简历1份报名。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并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本公告由祥云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72-3133607
联 系 人:陆 鹏 13987243190
张连杰 13987240235
祥云县人民检察院
2016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