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全州公开选调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公开选调岗位、人数及范围
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监察岗位2名(科级及以下职务公务员)。面向全州各级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
三、公开选调的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遵纪守法,团结协作,廉洁奉公;
(二)工作满3年以上、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
(三)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9月1日后出生);
(四)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五)报考人员要求所学专业为法律或从事过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
(六)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调:
(一)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四、公开选调程序
(一)报名办法
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在现工作单位同意的前提下,请在文山人社网(http://ynwsrs.gov.cn)下载《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报名时提交报名登记表、近期免冠半寸彩色照片2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所有报名材料复印件须注明“经审核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时间:2013年9月22日至25日。
报名地点: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教育科(文山市华龙北路1号州委州政府新办公大楼A区207室)。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者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并在文山人社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5,低于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选调。
(三)笔试和面试
实行百分制计分,笔试占总分50%,面试占总分50%。笔试成绩公示后,按照1:3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参加笔试、面试的人员须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四)考察
根据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按选调岗位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员名单。考察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通过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个别谈话、实地考察、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对预选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五)确定人选和公示
1.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择优提出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文山人社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2. 公示期满后,组织选调人员进行体检,符合调动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成立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次选调工作。
(二)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在州纪委第四纪工委的监督下进行。
本公告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韦世平 何文英
联系电话: 0876—2121844
附: 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请点击下载: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