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盟县2016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地方项目志愿者招募公告
根据团省委、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和财政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云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云青联〔2016〕11号),团市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和财政局《关于招募普洱市2016-2017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地方项目志愿者的通知》(普青联发〔2016〕3号)和《普洱市2016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志愿者招募公告》文件精神,为确保2016年云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地方项目(以下简称“地方项目”)的顺利实施,缓解大学生就业压力,经团县委、县项目办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2016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地方项目志愿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募条件
(一)西盟县户口,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2015年全国普通高校名单》所列高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到岗之前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制度,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三)具有志愿服务精神,遵纪守法,作风踏实,吃苦耐劳,志愿到基层一线服务;
(四)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能顺利完成服务工作;
(五)有志愿服务经历者,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学生干部的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大学期间被学校处以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情形不符合志愿者选拔条件的人员。
三、政策待遇
(一)生活补助
志愿者服务期间可享受1500元/月的生活补助,同时,参加服务地的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由各服务地项目办协调统一缴纳。另可享受每人每年200元的交通补贴、每人每年350元的志愿者人身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
(二)优惠政策
1.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通过招录(聘)考试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其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
2.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近2年内可报考我省面向“四项目人员”的定向招录职位。
四、招募名额和服务岗位
2016年,市项目办下达西盟县地方项目志愿者名额为40名(含延期志愿者22名,新增:18名),新招募志愿者岗位由各团县委、项目办统筹调配。
五、服务期限
2016-2017年度志愿服务期为1年,时间为2016年8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服务期满1年经考核合格,服务单位和志愿者达成继续服务意向的,可经县项目办报市项目办申请办理延期,服务协议一年一签。
六、招募程序
按照“岗位调查、宣传发动、招募录用、派遣管理”的工作步骤进行招募,整个招募工作于7月下旬完成。其中,报名、面试、体检、培训及岗位调配工作由团县委、项目办负责。
1.报名。2016年7月15日前。符合报名条件的大学毕业生需到团市委或相关县(区)团委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大学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以及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建议在户口所在地报名。
2.考试。报名结束后,团县委、项目办将对报名者信息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将通知报名人员进行笔试或面试,择优选拔志愿者。笔试或面试方式,县项目办制定方案执行。
3.体检。通过考试的报名者,由县项目办指定医院集中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体检工作于2016年7月20日前完成。
4.岗位分配及调配。招募工作结束后,团县委、项目办对志愿者服务岗位进行分配及二次调配。调配通过征求部分第一次面试落选志愿者本人意见,最终完成志愿者岗位二次调配。岗位分配及调配工作于2016年7月23日前完成。
5.培训派遣。通过考试和体检的人员,录取为2016年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志愿者。7月25日前与体检合格志愿者签订招募意向书。2016年8月1日前,县项目办对录取的地方项目志愿者进行集中培训并派遣到各用人单位进行服务。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吉喆、李季;
联系电话:0879-8342122;
联系地址:西盟县党政综合楼六楼团县委办公室。
八、其他
未尽事宜,请详询县项目办。
本公告由西盟县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西盟县大学生志愿服务
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
201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