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日报社主要编辑出版中共丽江市委机关报《丽江日报》。现根据报社事业发展需要,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A、采访中心记者4名(男2名、女2名);
B、摄影记者1名(男);
C、美编1名(男);
D、行政管理中心文秘1名;
E、报纸校对员1名;
以上共招聘8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和党的新闻事业,具有较好的新闻专业基础和业务功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
3.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3年8月31日后出生的;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具有新闻采编工作经历及相关实际经验3年以上的,学历、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以现场报名方式为主。报名人员需持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及可提供的其它证件材料(如已发表相关作品,各种表彰奖励证书),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填写《丽江日报社招聘人员报名表》(表一)及《丽江日报社招聘人员个人相关情况表》(表二),相关表格可在丽江政务网及丽江市人事人才网上下载。
2.报名结束后,由本报社招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报名时间:2013年9月22日至9月27日。
4.报名地点:丽江日报社行政管理中心(地址: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祥和丽城吉庆路丽江日报社三楼)。
咨询电话:0888——5123314,
联系人:李娅、刘杨。
5.网上报名:家庭住址较远的,可将填好的表格及其它相关材料发送至E-mail:771744539@qq.com、258281214@qq.com,经初审合格后再通知进行面审确定报名参与。
四、笔试、面试及综合测评:
参照国家颁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丽江日报社实际,对应聘人员进行笔试、面试和实际能力测评,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实际能力综合测评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
五、考核与体检:
1、考核的重点是个人的德、能、勤、绩情况。
2、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实际能力测评)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公布,按招聘岗位确定考核和体检人员名单。如果在考核和体检中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则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福利待遇:
1.试用期:经聘用之月起实行3个月试用期,期间给予发放报社内部执行的试用期工资。
2.试用期满后,经报社综合考核能胜任岗位工作的,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证;工资福利(包括社保)等各项待遇均按相关规定执行。
丽江日报社
二○一三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