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县2016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云南省地方项目志愿者招募公告
根据团省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云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云青联〔2016〕11号)和《关于2016年云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省级地方项目分配名额确认的通知》(云志项办〔2016〕4号)文件精神,经州委、州政府同意并报省项目办批准,今年将在文山州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简称“地方项目”),共招募2016-2017年度文山州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志愿者137名,富宁县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募名额和服务单位
(一)富宁县2016年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志愿者拟招募5名。
(二)服务单位:共青团富宁县委2名、县民宗局2名、剥隘镇中心卫生院1名。
三、政策待遇
(一)生活补助
志愿者服务期间可享受1500元/月的生活补助,同时,按规定参加服务地的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由各服务单位缴纳。
(二)优惠政策
1.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通过招录(聘)考试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其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
2.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近2年内可报考我省面向“四项目人员”的定向招录职位。
四、服务期限
2016-2017年度志愿服务期为1年,时间为2016年8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服务期满1年经考核合格,服务单位和志愿者达成继续服务意向的,可经县项目办报州项目办申请办理延期,服务协议一年一签。
五、招募条件
(一)文山州内户口,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2015年全国普通高校名单》所列高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签订协议时需提供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制度,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三)具有志愿服务精神,遵纪守法,作风踏实,吃苦耐劳,志愿到基层一线服务;
(四)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能顺利完成服务工作;
(五)有志愿服务经历者,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学生干部的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大学期间被学校处以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情形不符合志愿者选拔条件的人员。
六、招募程序
(一)报名。2016年7月15日上午11:00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大学毕业生需到团县委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大学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以及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
(二)考试。考试以面试的形式进行。报名结束后,县项目办将对报名者信息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将通知报名人员进行面试,择优选拔志愿者。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县项目办正式通知为准。
(三)体检。2016年7月22日。通过考试的报名者,由县项目办统一组织到县人民医院集中体检,体检费用标准人均220元/人,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中出现不合格人选的,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四)公示。2016年7月23- 7月27日。通过考试和体检的人员,拟录取为2016年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志愿者,并在相关媒介上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五)岗位分配。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名者根据考试分数由高到低进行岗位自主选择。出现岗位空缺的,进行岗位调配,调配通过征求部分第一次考试落选志愿者本人意见,最终完成志愿者岗位二次调配。
(六)签订派遣。7月30日前与拟录取的志愿者签订服务协议。2016年8月1日前,派遣到各用人单位进行服务。
七、联系方式
富宁县项目办
联系人:潘妹琴
联系电话:0876-6122359
地 址:富宁县新华镇新华街1号团县委办公室(县委大院内)。
八、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
0876— 6128200(县纪委控申室)
共青团富宁县委
2016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