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沅2016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云南省地方项目志愿者招募考试公告
根据《普洱市2016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志愿者招募公告》规定,2016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志愿者招募可采取笔试或面试方式,由各县(区)项目办制定方案执行。我县计划招募2016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志愿者18名,经共青团镇沅县委、镇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我县决定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招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
(一)笔试人员范围
2016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报名登记成功,且经共青团镇沅县委资格审核通过人员方可纳入本次笔试范围。
(二)笔试方式
笔试由共青团镇沅县委、镇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本次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全部均为客观题。
(三)准考证发放
1.请各报名考生自行到共青团镇沅县委办公室现场领取;
2.准考证领取时间:2016年7月19日至2016年7月20日;
3.逾期尚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募资格;
4.在领取准考证时,考生可扫描二维码对共青团镇沅县委微信公众号进行关注,以便及时掌握招募信息。
(四)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定于2016年7月21日(星期四)上午9:00至11:00。笔试要求具体详情以“镇沅2016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志愿者招募笔试准考证”中考场规则为准。
(五)笔试地点
镇沅县恩乐镇中学多媒体教室。
(六)笔试成绩公布
本次笔试满分100分,笔试结束后,请考生及时登录“镇沅信息网”或者到共青团镇沅县委宣传栏和共青团镇沅县委微信公众号查询成绩。本次笔试不受理查分事宜。
二、体检
(一)体检标准
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
体检时间:2016年7月22日上午7:30。地点:镇沅县人民医院。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请体检人员准时在导医台处集中,必须空腹参加体检,并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小一寸彩照1张核查身份。注:体检时女性不能穿戴前面有纽扣的上衣(包括内衣),不能穿裙子,最好穿白色上衣。
在整个体检过程中,请考生自觉遵守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的安排管理,如若证实出现替检、隐瞒病史等影响体检结果的,无论体检结论是否合格,将视为无效,且不得申请复检,不得纳入招募对象。对在县级医院体检“不合格”或无法得出体检结论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一次参加体检。
三、岗位分配及调配
体检合格后,共青团镇沅县委对志愿者服务岗位进行分配及二次调配。调配通过征求部分纳入首次体检对象但自愿放弃服务单位的本人意见,最终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完成志愿者岗位二次调配。岗位分配及调配工作于2016年7月23日前完成。
四、培训派遣
通过考试、体检、岗位分配的人员,录取为2016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志愿者。7月25日前由共青团镇沅县委组织与体检合格志愿者签订“2016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协议书”。2016年8月1日前,共青团镇沅县委对录取的地方项目志愿者进行集中培训并派遣到各用人单位进行服务。
五、其他事项及要求
参加本次招募考试的考生应保障通讯工具通畅,以便共青团镇沅县委与其联系招募事项;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其余未尽事宜以《普洱市2016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志愿者招募公告》为准,由共青团镇沅县委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79-5811302。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项目管理办公室(共青团镇沅县委)
201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