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审计局关于公开招聘社会
专业人员参与政府审计工作的公告
为加强充实审计工作力量,经报请州人民政府同意,迪庆州审计局根据审计工作需要拟在迪庆州行政辖区内公开向社会招聘具有会计、审计、法律、工程造价、评估、信息技术等从业资格的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在职在岗人员以外的具备以上相关专业知识并符合相关从业规定的专业人员,建立迪庆州政府审计服务资格专业人才库,按照《迪庆州审计机关聘请中介机构及专业人员参与项目审计工作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实行分类管理使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应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会计、审计、法律、工程造价、评估、信息技术等从业资格的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在职在岗人员以外的具备以上相关专业知识并符合相关从业规定的专业人员。
(二)应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没有犯罪前科和不良从业记录;
2.身体健康,具有适应高原岗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3.符合相关从业规定,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资格和工作能力;
4.迪庆户籍并在迪庆州境内有固定住所,非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在职在岗人员。(在会计师事务所、造价咨询公司、律师事务所或法律咨询公司、评估事务所或评估公司、信息服务公司等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从业的应聘报名人员应当取得从业单位的许可、并在报名时提交从业单位介绍信)。
5.年龄25岁至60岁,从事相关专业工作五年以上。
6.遵守审计纪律、服从审计工作管理和工作安排,能积极响应审计机关邀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审计交办的工作任务。
7.具备应聘专业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专业
注册会计师或高级审计师;会计师、审计师;助理会计师、助理审计师;注册造价师;造价师;律师;信息技术人员。
本次招聘为参加迪庆州审计机关政府审计入围服务资格招聘,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不限。
三、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2016年8月1日至8月15日(9:30-17: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迪庆州审计局综合法规科。
(三)报名方式:应聘本人现场报名。委托他人报名的不予受理。
(四)报名时应当提交审验的资料:报名人员本人户籍和身份证件,毕业证及学历、学位证明,技术专业资格证书,退休、退职证明,工作或从业简历(需附原工作或从业单位证明并加盖公章),免冠1寸标准照2张。并如实填写由迪庆州审计局提供的《迪庆州政府审计服务资格专业人员报名表》。报名提交审验的资料不再退还,请自行做好备份。
报名人员对提交的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和入围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给审计机关或其他单位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资格审查和入围
(一)迪庆州审计局将对所有报名人员资格及提交的个人资料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专业人员将在相关公开网站上进行入围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将向本人发出聘用通知书,并签订相关协议,进入迪庆州审计机关外聘专业人员库。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二)公式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且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应聘者在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或被取消聘用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五、服务费用给付方式
1.迪庆州政府审计服务资格专业人才库的入围服务资格期限为3年,应聘人员未实际参加审计机关项目审计提供服务工作的,平时不支付任何报酬,包括应聘期间的社会保障费用(五险一金)等费用。
2.接受审计委托或邀请参加审计机关项目审计服务工作并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的,相关报酬参照《迪庆州审计机关聘请中介机构及专业人员参与项目审计工作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迪庆州审计局聘用社会中介机构和专业人员参与政府审计费用计费暂行规定》、《审计业务约定书》执行。
六、特别提示
1.本次招聘,只限于迪庆州审计局建立迪庆州政府审计服务资格专业人才库的入围服务资格使用,不产生任何费用。
2. 应聘入围的专业人员入围在库期间拒绝审计机关业务委托或邀请,且无正当理由的,审计机关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3.审计机关保留对应聘入围专业人员的资格条件、业务胜任能力、工作质量和效率,遵纪守法情况考察考核和取消入围服务资格的权利。
4.应聘专业人员在招聘和应聘入围期间被国家机关、企业事
业单位列编聘用或录取的,应及时告知迪庆州审计局,办理入围服务资格注销手续。
5、其他未尽事宜经聘用方和受聘方双方协调解决。
联系人:和桂兴
此里卓玛
联系电话:0887-8223233
联系地址:迪庆州香格里拉市建塘镇长征大道21号州政府1号楼四楼
邮政编码:674499
迪庆州审计局
2016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