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教育局2016年州属学校考试
招聘新任教师专业教学技能测试实施方案
根据《2016年德宏州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要求,德宏州民族初级中学、德宏州民族第一中学拟招聘的2个教师岗位需进行专业教学技能测试,结合学科岗位的实际,特制定如下专业教学技能测试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保证测试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2016年州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专业教学技能测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巡视监督组,负责对专业教学技能测试工作的组织、监督和指导。
二、专业教学技能测试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确保专业教学技能测试结果的客观公正;
(二)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德才兼备的原则,确保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三)坚持回避原则。考生与考官有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关系的,考官必须主动回避,确保测试工作的公平;
(四)坚持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原则。通过说课、问答、专业测试等环节,考察参加专业教学技能测试考生的学科知识、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仪表举止等,确保普岗教师招聘质量。
三、专业教学技能测试时间、地点
2016年8月16日上午8:30至12:00,德宏州民族初级中学、德宏州民族第一中学音乐教师岗位在德宏州民族初级中学进行专业教学技能测试。
四、专业教学技能测试内容
(一)说课内容:
1、报考德宏州民族初级中学音乐教师岗位的使用八年级音乐(人音版)上册教材内容进行说课。
2、报考德宏州民族第一中学音乐教师岗位的使用高一《音乐·音乐鉴赏》(人音版)下学期教材内容进行说课。
(二)专业技能测试内容
1、自选歌曲演唱(自带伴奏音乐——用U盘存储,MP3格式)。
2、钢琴即兴伴奏(从指定的四首曲目中任选一首演奏)。
3、除钢琴外,自选乐器演奏(乐器自带)。
4、自选舞蹈表演(自带伴奏音乐——用U盘存储,MP3格式)
5、试唱练耳(抽取简谱进行试唱)。
五、专业教学技能测试对象
(一)每个岗位分别按招聘岗位开考岗位数与专业技能测试人数1:3的比例进行专业教学技能测试,人数不足3人时,按实际人数进行专业教学技能测试;最后一名笔试分数出现并列则同时进入专业教学技能测试。
(二)资格复审
2016年8月10日资格复审时,各考生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到德宏州教育局三楼干部人事科(地址:德宏州芒市仙池路36号,联系电话:0692-2127515)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专业教学技能测试通知单。若未能提供原件或资料不符合报名要求的取消专业技能测试资格。资格复审时,由于复审不合格或者自动弃权的,按该岗位公布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复审时间8月11日-8月12日,截止8月12日下午6:00。
六、专业教学技能成绩计算
专业教学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七、专业教学技能测试程序
(一)考生测试抽签
考生持有效证件(测试通知单、身份证)在相应的候考室由安排的工作人员组织现场抽签确定测试顺序。不按时到达测试点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参加专业教学技能测试。
(二)专业教学技能测试
1、说课课题于说课前30分钟抽取。
2、考生按照抽签的顺序由候考室工作人员依次带领进入考场。
3、主考官宣布“开始”,考生进行说课(时间15分钟)
4、问答(根据考官提问,回答问题)。
5、专业技能测试(歌曲演唱、钢琴即兴伴奏、自选乐器演奏、舞蹈表演、试唱练耳)
6、专业教学技能测试评定及计算。专业教学技能测试考生实行代码制,专业教学技能测试考官由7人组成,在主考官的主持下进行测试。测试完后,每位考官根据考生的基本素质和专业基本功等情况,按照评分标准,独立评定其每个测试要素的得分,并评出每位考生的测试总分;统分人员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根据各评委打分情况,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四舍五入),即为该考生专业教学技能测试的最终得分。
7、专业教学技能测试结果公布
专业教学技能测试结束后,专业教学技能测试结果当即公布于考点办公室公告栏。
八、本方案由德宏州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692-2127515
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宏州教育局
201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