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需要,本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聘任制书记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聘任制书记员15名(原则上男10名,女5名)
工作职责为承担案件记录、审判信息传达、文书接转、整理、案卷立案和归档等审判事务性工作。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品行良好,未受过刑事、行政处分;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法院工作体检标准要求;
3、年龄28周岁以下(1988年8月1日后出生);
4、需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5、需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备速录、速记技能和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
6、户籍或生源地为德宏州。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所需材料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29日——8月31日(8:30-11:30,2:30-5:30)。
2、报名地点:芒市大街34号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五楼510室),联系电话:0692-2216011,2211649。
3、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时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半寸免冠彩照2张;
(3)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原件、复印件;
(4)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相关从业经历证明、资格证等原件、复印件;
(5)失业者须提交失业证原件、复印件。
(二)考试
考试共分为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两部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为70分,面试成绩为30分,共计100分。
综合成绩=专业技能测试(听打+看打)×70%+面试成绩×30%
1.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计算机听打、看打、主要考核汉字录入速度和准确率。
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1)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根据专业技能测试听打和看打的两项分数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3)根据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的人员,并进行公示;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对初选人员进行体检和政审,体检和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人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考察合格的拟招聘人选予以公示。
五、签订聘用合同
拟招聘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与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为3个月。合同1年1签,对工作胜任者经考核合格根据岗位需要可以续签劳动合同,最长聘用6年。
六、工资及相关待遇
试用期及期满后工资均为2500元/月(含制服费用、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险、工伤保险费用)。
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
201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