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募人数
在全省范围内公开招募学前教育支教志愿者80名。
二、招募原则
招募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原则。按“公布需求、自愿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公示、签订协议、集中培训、上岗支教”的程序统一实施。
三、招募对象基本条件
(一)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使命感。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专科毕业生;中等专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或小学教育专业毕业生;持有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非在编幼儿园和小学教师。
(三)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四)年龄在30岁以下(1986年12月1日后出生)。
(五)如按规定招募程序和条件,未能足额招募志愿者,对剩余指标需适当放宽招募条件的,由招募工作组织方研究同意后,可继续开展招募工作。
(六)招募工作在县农村学前教育支教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泸水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四、招募程序
(一)报名: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泸水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报名地点:六库江西民族体育场一楼)。报名时间:2016年8月20日—8月21日,报名时交本人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3张,填写《泸水县2016年农村学前教育支教志愿者招募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根据《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怒江州2016年招募农村学前教育支教志愿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怒政办发〔2016〕66号)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县教育局组织面试。面试以说课、才艺展示相结合的方式,考察应试者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幼儿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
(四)公示:面试结束后,将面试成绩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无异议,方可进行体检。
五、志愿者待遇
支教志愿者每年生活补助2.4万元,每年按12个月计发,每月补助2000元。志愿者在服务期内可以参加事业单位、公务员报名录用考试。
泸水县教育局
201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