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隆阳区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相关要求,现就体检及其他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详见《隆阳区2013年事业单位人员招聘综合成绩公示表》。
二、体检时间和方式
(一)体检时间:2013年10月24日。
(二)体检方式: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标准按《云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及其它相关规定执行。
三、其他
(一)请参加体检人员于体检当日上午7:20前带准考证、身份证、免冠五分近照1张,准时到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集中签到,空腹参加体检,参加体检人员请注意饮食及休息调理。体检费用由体检单位按相关标准收取。逾期不到者,后果自负。
(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认真考核,给予实事求是的评价和鉴定,形成具体的鉴定意见(即政审表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考核审查意见”)。
(三)请参加体检人员下载《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保山市隆阳区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政审表》各1份,认真填写表内个人信息,按要求到相关单位(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于2013年10月28日前统一交区人社局人才开发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875—2207950。
附件:
隆阳区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