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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保山市交通规划设计院招收编制内事业单位职工公告

[日期:2013-10-29] 来源: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保山市交通规划设计院是直属市交通运输局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经报请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2013年自主招收编制内事业单位职工公告如下:

一、招收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和专业与岗位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收岗位

勘察设计专业技术人员2名。

三、招收对象及条件

(一)思想品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勘察设计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符合以下所需的条件

1.学历为普通招生计划大学本科及以上,公路与桥梁、土木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造价、交通工程、工程管理、城市规划等专业,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11月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77年11月及以后出生)。

2.户籍在保山市内。

(三)有下列情形者不符合报考条件

1、在公安机关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伪造证件、无档案或档案不齐全、擅自涂改或伪造档案的;

3、参加非法组织的;

4、在校期间受记过以上处分的,至今尚未解除的;

5、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至今都尚未结案的;

6、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计划生育政策的;

7、道德败坏,经群众举报查实的;

8、体检发现有传染病或有其他严重疾病的。

四、招考方式和招录程序

(一)发布公告:2013年10月29日—11月6日由保山市交通规划设计院、保山市交通运输局、保山人事人才网发布公告。

(二)报名:2013年11月7日,报名时提交报名人员填写的《保山市交通规划设计院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一份、《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到保山市交通规划设计院办公室报名,地址: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东端(保山市奔驰路桥公司办公楼四楼)。报名时参照《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15号)规定,收取报考人员笔试费用每人每科50元。

(三)笔试时间:拟定于2013年11月12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邀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纪委执法室考试全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

(四)笔试成绩公告:2013年11月14日。

(五)确定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岗位,按实际报名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须出示身份证原件。

(六)面试:2013年11月15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方法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对本专业知识的掌握和交通规划、建设的有关知识的了解等综合能力,实行量化打分,70分为合格分。若同一岗位招聘的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一道面试题,答题时间在5分钟以内,以加试成绩高者胜出,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成绩。

(七)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为综合成绩。

(八)确定招收的对象:按各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招录对象。拟招录人员必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由招考单位视情况酌情考虑是否依次从下位得分者中增补,体检合格后最终确定为录取对象。

(九)待遇:报名考试人员一经录用,与市交通规划设计院签订聘用合同5年,纳入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管理,待遇按国家关于事业单位新招录人员的相关政策和相关规定执行,从签定聘用合同之月起享受“五险一金”。

(十)为保证市交通规划设计院的队伍稳定,凡新招收录用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考其他单位和要求调动工作。

五、纪律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拟招聘资格。

(二)坚持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工作人员应做到:不向任何人透露面试的相关信息;不谈论涉及题目、题型、评分标准等话题;不记录、传播、泄露试卷内容。对在面试和招聘工作中泄题、漏题及相关舞弊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从严处罚。

(四)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参加笔试和面试,面试迟到15分钟和考生填写的电话联系方式经多次联系不通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保山市交通规划设计院联系人:彭松庆。

联系电话:0875—2220289、13887820041。

保山市交通规划设计院

2013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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