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及简介
云南省玉溪第一中学地处云南省玉溪市,是云南省教育厅首批认定的一级一等完全中学。学校占地365亩,有联合办学点一个。校园布局规整合理,树木苍翠,草茂花繁,幽雅宜人;教育、教学、实验、电教、文体设施,微机房、语言室、校园网络、闭路电视系统等装备齐全,馆藏图书12万余册。现有60个教学班,在校学生总数达3400余人。学校曾被评为“全国体育卫生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单位”“全国德育先进校”“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云南省文明学校”“云南省十佳先进党组织”“云南省模范基层党组织”“云南省德育工作先进学校”“云南省甲级校园”等。1994年、2000年、2004年、2006年、2012年的云南省高考理科状元均出自玉溪一中。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语文教师1人、数学教师2人、历史教师1人、物理教师1人、生物教师1人、体育教师1人,共7人。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在全国范围内面向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毕业生提前招聘引进教师。
四、岗位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为教育事业献身的精神。
(二)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
(1)具有《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条件;
(2)能独立承担一门专业基础课,指导一门活动课,开设1—2门选修课;
(3)能独立完成常规教学要求的各个环节(备课、讲课、批改作业、辅导、实验、检测、成绩分析、评价等);
(4)具有教育教学工作应该具备的其它能力;
(三)身心健康,能吃苦耐劳。
(四)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
1、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的学位;
2、所学专业与所应聘的岗位相符。
五、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招聘采取专业水平测试、面试、试讲三种形式结合进行,三部分考核成绩满分均为100分,专业水平测试、面试、试讲在考核综合成绩中所占比重为3:2:5,综合成绩=专业水平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20%+试讲成绩×50%。
(二)招聘程序
1、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1月2日下午5:30。
报名方式:应聘者将应聘材料和《玉溪一中教师招聘报名表》递交或发送电子邮件到玉溪一中行政办公室,即可完成报名。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太极路21号玉溪一中行政办公室;E-mail地址:yxyzzp@126.com;联系电话:0877-2024038。
应聘材料中依据个人实际情况提供个人基本信息、《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相关获奖证书、成绩表(加盖学校公章)等复印件以及生活照等,其他材料自行酌情添加。提供的材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
已参加过玉溪一中高校校园现场招聘考核的2017年毕业生不再参加此次招聘的报名和考核。学校根据报名情况组织资格审查和人员筛选,确定进入专业水平测试人员名单。
2、专业水平测试。符合招聘条件和具备相应资格的应聘者分岗位按不低于1:5的比例进入专业水平测试。
3、面试。应聘者按专业水平测试成绩高低以1:4的比例进入面试。
4、试讲。应聘者按面试成绩高低以1:3的比例进入试讲。
具体考核时间待确定后公布在玉溪一中校园网上(www.yxyz.net.cn)。
5、确定拟聘用人员。根据应聘者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不低于70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试讲成绩排序。
6、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生按考核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7、考察。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全面掌握了解真实情况,并对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拟聘用人员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8、公示。拟聘用人员在玉溪一中校园网(www.yxyz.net.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9、签订就业协议。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就业协议签订的,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协议签订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办理;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签订协议,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办理。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若拟聘用人员逾期不签订协议或签订协议后提出解约,则取消其拟聘用资格,重新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第二者为拟聘用人员,以此类推。
10、聘用。
拟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报到后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任制管理,拟聘用人员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负责解决聘用人员的住房及配偶工作问题。
六、纪律要求
1、应聘人员若在报名、考试过程中有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出,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2、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登录玉溪一中校园网(www.yxyz.net.cn)了解考录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云南省玉溪第一中学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