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弥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决定在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
1、县政府法制和政策研究室选调公务员2名,其中男性1名,女性1名;
2、县政府办下属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选调事业单位人员2名,其中男性1名,女性1名。
二、选调条件
(一)基本要求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认真负责,纪律性强。
2、县政府法制和政策研究室公务员岗位
选调范围:全县机关单位在职在编公务员,在原单位工作满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2月26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其中女性岗位要求法律及相关专业,男性岗位不限专业。
3.县政府办下属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岗位
选调范围:全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在原单位工作满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2月26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学历,专业不限。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未同意的;
2、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处分期限未满的。
三、选调工作程序
选调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确定人选、办理审批和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由本人填写《弥渡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到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弥渡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
由县政府办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集中进行资格初审,合格者发放笔试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
(三)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和考察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考察成绩×20%(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
1、笔试:总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业务素质能力。统一批阅试卷,统一公布笔试成绩。
2、面试:总分为100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末位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言行举止、实际能力和应变能力。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3、考察:总分为100分,根据笔试、面试的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考察内容包括拟选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技术等级、工作实绩、表彰奖励等。
4、如任一岗位报名人数少于3名(含3名),则不再进行笔试,报考该岗位的人员全部直接进入面试。总成绩由面试成绩占70%、考察成绩占30%加权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
(四)公示与调动
按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从高到低确定2名(末位总分相同时,以考察分数由高到低确定,再相同时,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如还不能区分再进行面试加试)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影响选调反映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6日(周一)—28日(周三);报名地点: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毗江路,弥渡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6楼)。
2、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3、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组织领导和纪律监督
选调工作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弥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中共弥渡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派出社会事业部门纪工委相关人员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选调工作。
选调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全程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弥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
咨询电话:8161609(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8160562(弥渡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8164387(弥渡县纪委派出社会事业部门纪工委)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