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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广南县人民法院2017年招录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日期:2017-01-06] 来源:广南县人民法院

广南县人民法院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缓解案多人少矛盾,适应司法体制改革新常态,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广南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1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岗位人数

(一)招考对象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热爱审判工作的社会公民。

(二)招考岗位及人数

广南县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4名。

二、用工方式

招聘的聘用制书记员不纳入法院中央政法专项编制,采用以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方式用人,由广南县人民法院管理使用。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身体健康,无残疾,具有良好的政治和思想素质,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处罚。

(三)热爱基层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四)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和社会组织管理能力,有较好的文字基础和口头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1月1日以前出生)至30周岁以下(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楚,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能胜任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工作。

(六)国家行政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在职人员不得报考。

四、聘用制书记员工作职责

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协助法院干警办理审判执行案件等工作。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报名。

(二)报名地点

广南县法院政治处(联系电话:5155307)。

(三)报名时间

2017年1月5日~13日止(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四)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

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应届毕业生以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3张;通过全国司法考试并取得相关证书者、立功受奖者,受县级以上表彰的,报名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者须填写《广南县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资格审查表》,经审查合格后,取得考试资格。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要求一致,并确保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五)领取准考证时间

报名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于2017年2月4日(星期六)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安排

考试分为笔试、计算机操作和面试,总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和计算机操作成绩各占30%;大学专科以上法学法律专业(含:法律事务、司法助理等专业)或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者免笔试,成绩为满分,直接参加面试和计算机操作考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总分4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主要考查考生《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等法律基础知识。

考试时间:2017年2月7日上午9:00~11:00。

考试地点:县法院七楼会议室。

2、计算机操作:采取听录方式进行,总分30分。计算机操作主要考查考生在相应时限范围内,通过听后的综合能力和速录能力。

考试时间:2017年2月8日上午9:00~10:30。

考试地点:县法院七楼会议室。

3、面试:面试由考核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总分3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定为21分,面试总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考录过程。

考试时间:2017年2月9日上午8:30~11:30。

考试地点:县法院五楼会议室。

4、加分:立功受奖者加分,其中:三等功以上加5分、嘉奖加3分、受到县级以上表彰的加2分。

综合成绩计算:笔试成绩+计算机操作成绩+面试成绩+奖励加分=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招聘岗位人数。

六、体检及公示

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考生到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顺延录用,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经考试、考核、体检、政审合格者在广南电视台、广南人社网、广南法院网进行聘用前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七、聘用人员待遇

拟聘人员一经聘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月工资1500元(财政拨款)。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用人单位正式聘用,聘用期限2年,月工资1500元。经聘用后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合同期间,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按月缴纳养老险、工伤险、医疗险、生育险、失业险。

八、退出机制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至第五十条之规定,双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权利、义务期间,随时可以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但需距国家退休年龄五年前)。

(二)劳动关系终止后,同时按以上条款规定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九、纪律规定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严肃纪律,接受纪检监督部门和社会监督。纪检监督电话:0876—5155557。

此次招聘工作相关公告、通知及信息,将通过广南法院网向社会发布。

我要咨询或发布信息 | 编辑:shasha511 |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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