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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文山州环境保护监测站公开选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日期:2013-12-04] 来源:文山人事网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环保队伍结构,结合单位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文山州环境保护局直属事业单位文山州环境保护监测站面向全州公开选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公开选调数量和对象

文山州环境保护监测站会计1名。选调对象为全州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如公务员报名后经选调程序确定为拟调人选,须自愿放弃公务员身份)。

三、公开选调岗位及要求

会计人员1名:学历为大学本科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12日以后出生),持有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证,熟悉财务工作,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四、公开选调人员条件和资格

(一)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专业条件要求;

5.具备选调职位所需的相应条件。

6.必须经所在单位同意。

(二)参加选调的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资格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2.在公务员岗位或事业单位工作3年以上,近三年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不得推荐选调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受党政纪处分未满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参加选调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工作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填写《文山州环境保护监测站公开选调财会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近期免冠半寸彩色照片2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非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还需提交教育部门的学历验证报告)、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职业(执)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或事业人员聘用合同复印件,所有报名材料复印件须注明“经审核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和审核人员姓名。

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2日至12月17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文山州环境保护局办公室(文山城河西路51号)联系人:熊丽、柏江

2.资格审查。对报名者的选调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文山人社网公示。岗位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比例不得低于3:1,如果报名人数达不到3:1比例,则取消本次选调。

3.注意事项。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二)考试

1.考试方式:面试。

2.面试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职业道德素质占20%,专业知识与综合分析能力占70%、协调沟通和口语表达能力占10%。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成绩。面试总分100分,成绩当场公布。面试设置合格成绩分数线,达到面试总分60分及(含60分)以上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如面试分数并列,无法确定人选的,进行加试。

(三)考察和体检

1.考察。根据面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按1:2确定2名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文山州环保局公开选调州环境保护监测站会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情况。

考察方法:一是到考察对象单位调阅本人档案;二是谈话、走访,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三是形成考察报告。文山州环境保护局党组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聘用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缺额从面试成绩合格的其他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2.体检。体检必须在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负责。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拟选调人员自理。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缺额从面试成绩合格的其他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四)公示

考察和体检合格的人员即为拟选调人员,人员名单在文山人社网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有异议的,经调查核实属实的,不予选调。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按面试分数高低依次递补。

(五)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调转手续。在办理干部人事调转手续时,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干部档案等进一步审核,条件不符的,取消选调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成立州环保局公开选调州环境保护监测站会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局办公室负责本次选调具体工作。

(二)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本次公开选调州环境保护监测站会计人员工作在州纪委第一纪工委全程监督和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进行。

(四)本公告由文山州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876—2188522、3037134

联系人:熊丽、柏江

请点击下载:文山州环境保护监测站公开选调会计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文山州环境保护局

201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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