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聘城市综合管理协管员公告
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综合管理协管员30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严格执行单位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和安排;
2、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认真负责,态度端正,作风优良,团结协作,清正廉洁,热爱城市管理工作;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疾患,能适应城市管理工作;
4、初中以上文化,男性,身高1.65以上,年龄22岁以上,40岁以下,退伍军人、大专以上学历可适当放宽;
5、富宁县户籍,退伍军人、大专以上学历、具有机动车驾驶执照者优先。
三、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实行三年一签,合同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签。合同期间违反管理规定或不胜任工作的,按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时间:2017年2月15日至28日。
2.地点: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五楼 (联系人及电话:农海雄,0876-6122226)。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时必须提供的材料有: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小一寸彩照3张,经审查合格后,取得测试资格。
(二)考试
公开招聘考试我局统一组织,直接采取面试形式进行。
六、工资待遇
经面试、审查合格决定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月薪15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富宁县机关事业单位购买公共服务人员劳动合同,聘用三年,月薪2000元(不含“五险”)。合同期间,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相关规定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每年进行一次考核,三年聘用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聘,合同期间违反管理规定或不胜任工作岗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6122126
此次招聘工作相关公告,通知及信息,将通过富宁政务网(http://www.ynfn.gov.cn/)面向社会发布。报考人员请及时关注浏览上述网站。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