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
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招引公告
现将镇沅县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招引15名专业技术人才(具体条件详见附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才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三)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2年3月3日及以后出生);
(四)身心健康,具备胜任工作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二、人才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二)招聘方法
参加云南省高校“双向选择洽谈会”现场招聘,采取现场面试方法。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收取应聘人员的推荐材料,本人简历及相关信息。
2.资格审核:根据报名人员的推荐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经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3.面试:面试形式以专业知识问答为主。
4.签订协议
面试结束后,择优确定候选人,并签订三方协议确定拟聘用人选。
5.拟聘用人员毕业后,完整提交个人学籍等有关档案,2017年7月20日前到镇沅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报到。
6.考核
对拟聘用人选毕业生的学籍档案进行查阅、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审核意见等多方面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者,进入体检。
7.体检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要求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8.公示
拟聘用人选经体检、考核合格后,面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
9.聘用
公示无异议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普洱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后即被正式聘用,被聘用人员按国家政策享受在职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三、其余未尽事宜由镇沅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2月22日
2017年镇沅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专业技术人才简章
用人单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 业 | 备注 |
镇沅县人民医院 | 5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妇幼保健学、妇幼卫生、临床医学、麻醉学、 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临床药学、药剂学、中药学、医学检验 | |
镇沅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1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预防医学 | |
镇沅县妇幼保健院 | 1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妇幼保健学、妇幼卫生、临床医学 | |
镇沅县振太镇卫生院 | 2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妇幼保健学、妇幼卫生、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针灸推拿、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中西医临床医学、中医骨伤、中医骨伤科学、中医临床、中医学、中医医疗 | 招聘人员必须符合(国卫医发)[2014]11号《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文件要求 |
镇沅县者东镇卫生院 | 2 | |||
镇沅县古城镇卫生院 | 2 | |||
镇沅县按板镇卫生院 | 2 | |||
镇沅县各乡镇卫生院 | 5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妇幼保健学、妇幼卫生、助产 | 镇沅县田坝乡卫生院2个、和平镇卫生院1个、勐大卫生院1个、九甲镇卫生院1个 |
合计 |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