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自治县人民医院
2017年人才引进招聘简章
为充实我院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进一步提升专业技术水平,解决医疗岗位人员紧缺问题,根据目前的实际工作需要,报经县人民政府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我院招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4年6月至2017年6月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具有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并取得本专业学士学位,同等条件下本地生源优先、取得相应执业资质者优先。
(二)招聘计划:招聘临床医学专业4人。
(三)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忠于共产党,忠于医疗卫生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爱岗敬业精神;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5.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招聘体检标准;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
二、招聘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招聘时间:按各院校的通知时间。
(二)招聘地点:按各院校的通知地点。
(三)招聘方式:交流洽谈。
三、聘用方式
1.资格审查合格并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经体检合格按我县同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市人社局审批后,实行一年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若发现有作风不正,有参与黄、赌、毒等违法行为的,患有严重传染病的,用人单位可立即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2.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可转为正式在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招聘要求
1.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需提供所在院校的就业推荐表、成绩登记表及相关证件。考生提供的信息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届时若有资料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人员,查实后将不予招聘或聘用。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此次招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牵头,县纪委全程监督,县人民医院全程参与。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