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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隆阳区2017年招聘完中普岗教师公告

[日期:2017-03-07] 来源:保山市教育局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

2017年公开招聘完中普岗教师公告

根据《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2017年公开招聘完中普岗教师方案》,现将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2017年公开招聘完中普岗教师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聘用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30人,具体如下:

2017年完中招聘需求情况统计表
序号 单位名称 招聘岗位 招聘名额
1 区一中 语文、数学、政治、历史、地理、化学、生物 6
2 保三中 英语、语文 1
3 保山民族中学 语文、化学、地理 2
4 保七中 英语、语文、历史、地理、体育 6
5 保八中 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 4
6 保九中 数学、英语、语文、历史 3
7 田家炳中学 语文、心理学教育学 1
8 实验中学 生物、历史、足球 2
9 坝湾中学 英语、思想政治教育 1
10 芒宽中学 英语、历史、心理学教育学 2
11 瓦房中学 语文、数学、英语 2
  合计   30

注:岗位指标优先用于招聘免费师范生,免费师范生招聘不足的,所余指标用于招聘一本及以上专业毕业生。同一考生只能报考我区的1所学校。

三、招聘范围

2017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和全日制国民教育一本及以上专业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三)身体健康,无明显生理缺陷,热爱高中教育事业;

(四)五官端正,身体素质好,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表述能力,有一定的组织和沟通能力,熟练操作计算机,能吃苦耐劳,安心学校工作;

(五)取得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或教师资格“两学”考试合格证、普通话达二级乙等及以上;

(六)应聘各学科教师的毕业生,原则上要求所学专业与申请服务岗位学科一致。

(七)2017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和全日制国民教育一本及以上专业毕业生。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招聘方案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核准后,由隆阳区教育局在单位门户网站、保山人才招聘网和相关院校网站等就招聘范围、条件、原则、程序等相关内容发布招聘公告。

(一)报名受理:2017年3月16日(星期四)上午8:30-11:30,在云南师范大学呈贡主校区西区田径场现场报名。

报名时提交材料:学生证、身份证、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两学”合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及其它能证明考生个人能力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交近期彩色免冠大一寸照片2张。

(二)确定面试人员:根据现场报名情况,报名人数大于招聘指标数时,经招聘工作组查阅个人资料和面谈,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2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面试人员。报名人数小于招聘指标数时,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查阅个人资料及面谈情况适时确定签约人员。

(三)组织面试:免费师范生、普岗于2017年3月16日下午14:30开始,面试地点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按规定从隆阳区组织、人社、教育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抽调7人组成评委会(区委组织部1人、区人社局3人、区教育系统3人),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现场对面试人员的教师职业素养进行考察了解,并进行量化打分,75分为合格,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成绩,如同一岗位出现成绩并列,无法确定拟聘人员的,加试一题,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人员。

(四)确定签约对象:面试成绩合格的,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签约对象,由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隆阳区教育局和用人学校与被招聘对象现场签订聘用协议书。待遇按国家关于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的相关政策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五)资格复审:签约对象于2017年8月持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两学”合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学籍档案等原件和复印件到区人社局和用人单位报到,同时接受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核: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签约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专业能力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七)体检:组织签约对象统一到县级以上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通知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公示聘用:考核、体检合格的签约对象,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并报市人社局审批后,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聘用合同。

六、纪律和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毕业生,取消拟招聘资格。

(二)坚持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工作人员应做到:不向任何人透露面试的相关信息;不谈论涉及题目、题型、评分标准等话题;不记录、传播、泄露试卷内容。对在面试和招聘工作中泄题、漏题及相关舞弊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从严处罚。

(四)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和面试,面试迟到15分钟和考生填写的电话联系方式经多次联系不通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隆阳区纪委 0875-2134491

咨询电话:隆阳区教育局人事股 0875-2160711

中共隆阳区委组织部

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隆阳区教育局

2017年3月6日

我要咨询或发布信息 | 编辑:yangying |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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