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环境监测站2017年急需紧缺专业人才
专门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临沧市环境监测站经报临沧市环保局和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国招聘环境监测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岗位、名额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国民教育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未就业的应届(2014年6月至2017年6月)水环境监测与保护专业高校毕业生,户籍不限,同等条件下本地生源优先。
(二)招聘岗位、名额
1个公办编制专技岗位。
(三)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监测事业,品德高尚,身心健康,能胜任环境监测和环境质量报告评估工作;
3.全日制国民教育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未就业的应届(2014年6月至2017年6月)水环境监测与保护专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时间、地点及程序
(一)招聘时间:2017年3月22日09:30-14:30(如面试人员过多可后延)。
(二)招聘地点:昆明理工大学呈贡校区体育教学楼3楼洽谈会安排的展位。
(三)招聘程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等。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专业知识等综合素质,采取百分制计分。评委按照《评分标准》及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和测评。
联系人:贾志翔13759310399
梅 林13759386919
三、招聘要求
(一) 提交资料:2017年的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及学位证明(非2017年的毕业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提供本人未就业的证明材料)、毕业生就业推荐材料、身份证、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双学位双学历的必须提供双学位双学历证明。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此次招聘由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临沧市环保局全程监督。
四、聘用方式
拟聘用人员经资格审核合格,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者,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报经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沧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工作结束后,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1)用人单位根据相关政策、法规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招聘方案既定岗位设置确定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专技人员,拟聘用人员一旦被聘用后,必须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5年。
(2)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对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具体代理的有关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 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可转为正式在职在编人员。
咨询电话:0883—2165026(临沧市环境监测站办公室)
监督电话:0883—2131867(临沧市人社局专技科)
0883—2165019(临沧市环保局办公室)
临沧市环境监测站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