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县教育系统补充招聘
2017年就业见习人员及编外临时用工公告
为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根据《玉溪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实施意见》,以及国家、省、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文件精神,根据2017年3月上旬招聘情况,现将澄江县教育系统补充招聘就业见习人员及编外临时用工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序号 | 工作单位 | 语文 | 文秘 | 财务 | 地理 | 学前教育 | 合计 | 专业要求 | 教师资格证要求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1 | 澄江二中 | 1 | 1 | 相近专业 | 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 朱晖 | 18387781792 | ||||
2 | 路居中学 | 1 | 1 | 相近专业 | 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 王世华 | 13759064869 | ||||
3 | 机关幼儿园 | 1 | 7 | 8 | 文秘、学前教育、音乐、体育、美术等相关专业 | 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 马珊 | 18008776502 | |||
4 | 青少年学生活动中心 | 1 | 1 | 相近专业 | 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 郭绍春 | 13987787098 | ||||
5 | 海口中心小学 | 1 | 1 | 相近专业 | 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 罗玲芝 | 13577705178 |
二、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就业见习人员为2016年、2017年云南籍毕业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参加过就业见习。
4、编外临时用工为2009年7月—2015年7月近几年内云南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专科及以上学历。
5、除2017年毕业生外,均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三、报名及考核
1、报名时间: 2017年3月21日-3月23日。
2、报名方式:直接到所报考学校现场报名,填写《澄江县教育局教育系统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及编外临时用工报名表》。(附后)
3、考核:由各用人单位自行安排考核时间。考核时报名者携带毕业证、身份证、报到登记证或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原件交复印件。
4、招聘方式:用人单位考核后决定作为见习人员或编外临时用工的,签订《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或《学校编外临时用工协议》,按协议履行双方职责。
四、见习及编外临时用工期限(5个月):2017年3月至2017年7月
五、见习及编外临时用工待遇
见习及编外临时用工基本生活补助为2450元/人·月,由用人单位为见习人员及编外临时用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六、工作纪律
(一)考生报名时填写个人信息资料应做到真实、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生应实时关注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本人负责。
(三)对违反考试纪律或涉及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澄江县教育系统补充招聘就业见习人员及编外临时用工报名表》
澄江县教育局
2017年3月20日